第375章 太子安的一生之敵-《家父漢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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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劉長執政的時日變長,各地的大臣都開始年輕化,從廟堂到地方,很多重臣都不到四十歲,幾乎都是在三十歲左右,甚至四十多歲,這些人沒有過去的老臣們那么辦事穩妥,做事很激進,可問題是,他們是真的敢去做,啥都敢去做,完全不被束縛。面對張釋之的逼迫,劉長也只好起身,“是朕管教不嚴,往后定然好生管教…這次就饒恕太子一次,往后他不會再這樣了。”
張釋之這才跳過了太子的事情,矛頭隨即指向了最近大出風頭的郅都。
"通文府令郅都,肆意抓人行兇,公然踐踏律法,你有什么資格去抓人你按著什么罪名去殺人”張釋之怒氣沖沖的看著郅都。郅都緩緩抬起頭來,直視張釋之的雙眼,兩人隔空對峙。
老臣們就只有吃瓜的份了,竊竊私語,這兩人若是干起來了,誰能取勝呢同為法家,兩人的辦事原則卻截然相反,郅都是以敢抓敢殺而聞名的,惡名照著,人見人怕,哪怕是犯下一點小錯,在他手里可能都會被斬首,以重刑來達到治理天下的目的,用暴虐的手段來懲治罪犯,一切以天子馬首是瞻,皇帝說什么就是什么。
而張釋之呢,是以公正嚴明而有名的,他跟郅都的共同點是不管對方什么身份,他都敢去抓,可不同的是,他是按著律法來行事的,你觸犯了什么罪,就是什么刑法絕對不會過量,也不會輕易赦免……這位的名言就是"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共同”,說的通俗點,就是“律法面前人人平等。至于天子嘛……
張釋之可不只是彈劾郅都,他的眼神緊緊盯著群臣,眾人頓時意識到,廷尉要成大麻煩了啊。
就如眾人所猜測的那樣,廷尉的風格迅速變化,變得甚至比高祖時期更加嚴格。
劉安,劉啟成為了最大的受害者。張釋之就盯著他們來刷政績,劉恒,劉祥,劉啟,劉安這幾個在第四天就被抓到了廷尉,而城陽王劉章一如往常的來廷尉撈人的時候,卻沒有能如愿,張釋之按著律法,河西王城內縱車,罰兩盾,北庭王縱車,在甲士逮捕時想要逃走,罪加一等,罰七盾,七甲。西庭王拘捕毆打甲士,貶為城旦。
太子不曾駕車,可在車上,罰一盾。劉章無奈,這罰款好說,可是這貶為城旦…最后還是太后出面,要求張釋之從輕發落,張釋之方才將貶為城旦改成了答十,由張釋之親自來執行,
劉安的屁股都被抽爛了,也就是劉安身材高大,體格強壯,換個人來,那都不好說。
從那之后,這三人組頓時安靜了,出皇宮都是小心翼翼的,而他們三個都慫了,其余那些群賢更是驚懼壓根就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一時間,整個長安變得無比的安寧,治安大好,夜不閉戶,路不拾遺。
在針對上層權貴之后,張釋之還親自前往各地,詢問地方官吏,是否有不讓他們越級上訴的行為。漢朝的律法是這樣的,最先是縣衙來判刑,若是你覺得縣衙的判決不公,可以上訴,到郡里,還是覺得不公,可以再上訴,
到廷尉。
當然,如果廷尉覺得縣衙的判決是公正的,那上訴的人就要承受雙倍的懲罰。
如果廷尉覺得縣衙和郡縣判決不公,那縣衙和郡縣判你什么罪,他自己就要受什么罪。
大漢這個制度很是完善,主要是因為這個制度是秦/咳咳,是因為大漢律法方面的人才輩出,故而律法得以完善。可縣和郡一般是不給這個機會的,他們當然也擔心廷尉最后翻案,故而各種恐嚇百姓,或者采取強制手段,張釋之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廢除了上訴者會受到雙倍懲罰的標準,對判決
不公,上訴即可,不必再受到雙倍的懲罰。
廷尉官吏大驚,急忙說道“天下受判決者何其多,若是您如此規定,只怕天下罪人都要不斷的上訴啊釋之之回答道∶"這不是很好嘛?律法是決定生死的大事,難道不該多次認真的查實嘛”
官吏又說道"廷尉官吏將無寧日啊"釋之之憤怒的訓斥道“若欲享太平,何不回去耕作,來廷尉做什么官吏呢”
在取消了這個制度后,張釋之多次派人前往地方,詢問犯人,上訴時是否被地方所阻止,有沒有恐嚇,或者強制判決,有沒有對判決不服的地方等等,又重新審視以往的卷宗,廷尉大規模的活動,竟然發現了有八百七十起強制犯人不許上訴的案件。張釋之按著律法,罷免或者將這些人下獄。地方上訴者不斷的前往廷尉,乃至各國的廷尉,張釋之要求各國廷尉不許怠慢政務,要認真的執行。就在這個時候,長安內又發生了一起大案。
有人偷竊了漢高祖廟內的玉環,被衛士抓獲。
劉長暴怒,責令廷尉嚴懲盜犯,將其族誅。
張釋之依照律法,判處斬首棄市,長
大怒,堅決要求族誅,張釋之據法以爭,說道“依照法律,偷竊的最高刑法就是斬首棄市了,盜竊宗廟器物就誅滅全族,如果以后有偷挖長陵下的一杯土,又該如何處罰呢”劉長認為他說的很有道理,便不再批評了。
經過這些事,張釋之的威望高漲,天下百姓高哚"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
“四哥…回去之后,要銘記長弟的話,不要熬夜處置奏表了…這些東西是我送給猶子的…”
劉長親自站在城門口,很是不舍的握著四哥的手,再三叮囑。
劉恒早就該離開的,奈何,奏表實在是太多了,一篇連著一篇,劉恒覺得,再待下去,就真的要變成長弟的丞相了,這才找了個機會,跟太后請辭,終于準備返回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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