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六章 不準吃-《怪獵:獵人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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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離遠點,自己找個地方藏好。”泰德側頭對阿爾瓦說了句。
阿茲也架起了長槍,準備發起突進沖鋒。
本應表現得最急切的豬扒卻在此時攔住了他們,“先等一下喵,那家伙現在還很清醒喵。”
放戈登與麒麟單挑這件事本身不值得擔心,以戈登如今的實力,加上那些針對性準備的耐雷珠,耐雷護石,獨自壓制一頭麒麟不算什么太困難的事。
它唯一擔心的,是戈登在這個過程中失控。
那風險可就沒法說了,尤其是徹底失控的話,有些影響甚至是不可逆的。
因此必須在剛出現苗頭的時候,及時介入。
泰德與阿茲都比較“有個性”,但不可否認,他們作為獵人都是很可靠的,有他們兩人加上自己,戈登的“修行”就有了充足的保險。
只能說,最先遇到的是麒麟,而不是什么陌生又強大的東西,真是太好了。
此時的戈登,十分興奮。
不是那種受到滅盡龍殘魂影響,狂熱式的亢奮,而是發自內心的開心。
他似乎已經找到了與【狂紋】,與這身催人瘋狂的魔性鎧甲相處的正確方法。
戈登之前就意識到了,【狂紋】與過去使用的恐暴龍系列防具,本質上是不同的。
雖然達不到“擁有思想”的程度,但【狂紋】徹底激活時,也確實會給人一種“它是活著的”感覺。
對付恐暴龍那套辦法,對它沒用。
使用恐暴龍系列防具的核心理念其實就一個,保持冷靜,堅守理性,在這個基礎上去順應那股暴食的欲望。
同樣的辦法放在【狂紋】上,只有一種結果,那就是看似維持著冷靜與理性,實際上卻早已受到了【狂紋】的影響,逐漸變得癲狂。
就像是大海中的礁石,在大浪中巍然不動,卻不可避免地會被打濕,會逐漸磨損。
想要真正掌控【狂紋】,絕對不能有任何“適應”“順應”的想法。
必須更加強勢,更加主動。
要想盡辦法去“馴服”它。
至于如何馴服,戈登原本沒什么頭緒,但就在剛剛,在與麒麟的纏斗中他逐漸意識到了些東西。
【狂紋】渴望強大生物的鮮血,吞噬,進化,這本便是滅盡龍的本能。
自己以前那套順應的辦法,就是你要鮮血就給你,然后伱得為我提供強大的力量,至于那股狂意帶來的影響,自然由自己消化。
然而就在剛剛,戈登發現,【狂紋】鎧甲與隱藏于其中的“滅盡龍的霸氣”,并非完全的一體。
只要自己的意志足夠堅定明確,是可以在享受【狂紋】鎧甲加護的同時,壓制住“滅盡龍的霸氣”的。
這么做的缺點有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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