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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玩笑》-《我要與超人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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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有句話,成年人的崩潰,往往就在一瞬間。

    崩潰之后,絕大多數(shù)人都是爬起來繼續(xù)麻木生活。

    小丑沒有選擇麻木,而是......算了......麻木的人太多了,作者才幻想有個不麻木的,做出別的選擇的人。

    從吉米成為小丑后,生與死、富與貧,對他都沒了意義,他的人生已經完了,他也瘋了。

    對瘋子來說,財富金錢沒任何意義。

    所以,別說“小丑搶了那么多錢,為何不好好過日子”之類的“瘋話”,小丑已經瘋了!!!!

    瘋子的追求.......大概是和同伴“玩耍”。

    “瘋子小丑”的追求是向蝙蝠俠證明自己的理念。

    唔,在小丑眼里,蝙蝠俠和他一樣,都是經歷過“糟糕一天”的瘋子。

    小丑證明理念的方式很殘忍,至少對戈登來說很殘忍(他純屬躺槍,被牽扯進兩個瘋子的恩怨情仇)。

    ——小丑闖入戈登家,一槍打碎芭芭拉的脊椎,把一個鮮活少女打成癱子,不僅如此,他還扒光芭芭拉的衣服,各種姿勢拍攝她的果照。

    呃,不是為了色。

    接著,小丑把戈登綁架到廢棄的游樂場,也把戈登衣服扒光,讓他陷入最羞恥的境地,之后對戈登各種折磨。

    比如,強迫沒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兒芭芭拉的果照......(如果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漫畫,戈登是真的慘)

    小丑的目的很簡單,讓戈登也經歷“糟糕的一天”。

    如果戈登放棄曾經堅持的正義理念,一槍打死他,那他雖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俠證明:人生就是個笑話,所有人都是小丑,現(xiàn)在還沒變成小丑,只因為糟糕的一天沒到來。

    結果戈登向小丑證明:別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堅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只是個可憐的道具人,但在最后,他力壓兩位男主,成功封神!

    就連百特曼在“糟糕的一天”(親眼見證爹媽被殺)后,都半瘋不瘋的,戈登卻在經歷“小丑特定版的糟糕一天”后,依舊信念堅定。

    所以說,《致命玩笑》是戈登的受難日,也是他的封神一戰(zhàn)。

    這也是我比較喜歡戈登的主要原因之一。

    戈登早越過了蝙蝠俠為自己設定的“不殺原則”,但他沒墮落。

    ......

    最后,再來說說《致命玩笑》中的蝙蝠俠。

    作為一部神作,蝙蝠俠這個主角也很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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