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六章 提教兒-《警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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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輔警聽白松的話,直接帶著男子走了。男子這會兒還在因為白松的表情而愣神,也沒反抗,就跟著走了。
“白大隊,任旭他去給那個出租車司機取筆錄了。”翟建偉說道。
“給他打電話,讓他把出租車司機叫所里來。”白松想了想:“告訴他這是我說的。”
說完,白松接著道:“我找一趟韋教導。”
翟建偉本來想說什么,最終還是沒說話,點了點頭。
白松是知道的,出租車司機大概率是不愿意來所里作證,簡單地說就是會浪費時間。所以任旭跑出去取證,這也是正常的情況。但是這個案子性質并不是簡單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在那樣狹隘的空間里,向另外一個人投擲非常鋒利的切肉的刀,而且還沒有留手、瞄準了人,這有可能定性為故意殺人未遂!
案件的定性是體現在具體行為上的。比如說嫌疑人在醫院給另一個人腿剁下來,然后給他包扎,接著叫了大夫,這屬于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即便是手術失敗,也可能定性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如果在深山老林里把人腿剁下來,然后包扎,打120,這是妥妥的故意殺人。
這就是區別。
有人說,這倆不一樣嗎?
當然不一樣,后者那么做,就是奔著殺人去的。
而這兩個問題,前者法律上寫的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后者寫的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考慮情節較輕的情況)。
這個判刑的順序不同,實際操作也完全不同。
所以,雖然肉鋪老板只有輕微傷,但是從那個現場條件,可能是奔著殺人去的。如果定義為故意殺人未遂,這也是能判幾年刑的!
...
深深的呼了一口氣,白松念頭通達了。
接著,就和二人一起進了派出所里面,圍觀的人立刻給三位讓了路。
進了所里,白松和王華東看望了一下幾位老民警,再看望了韋教。順便的,白松跟韋教道了個歉--他不該管這兒的事情,他也沒權力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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