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六十五 毛玠的尷尬處境-《東漢末年梟雄志》
第(2/3)頁
或者說也是這群刺史立下功勞之后,郭鵬用這樣的方法獎勵他們,讓他們不用受到那么大的牽連。
但是再怎么獎勵,郭鵬也不可能把州刺史的地位提升到漢末的狀態。
對州刺史、郡守的權力限制是要付諸實施的,是要貫徹落實的。
不能再出現漢末那種掌握一個郡就是個小軍閥,掌握一個州就是一個大軍閥的事情,軍權財權人事權行政權怎么可能完全交給一個人?
那這就不是一個帝國,而是一個松散的邦聯。
自己活著還行,靠著強大的軍事威望可以維系這個狀態,自己死了以后就難說了。
所以對刺史這種高官的權力限制一定要做的非常到位。
既然做的那么到位,那么要是地方出現貪腐問題,州刺史的責任其實也是流于表面的。
這種事情只要證明和毛玠沒有直接關系,不是他所指使的,他所辟召的官員沒有參與,那么就算管錢的管司法的官員被皇帝一掃而空全部血洗,毛玠也是安全的。
如果身邊辟召官員有參與貪腐而毛玠不知道,那么毛玠本人不算犯罪,不會被刑法嚴懲,地位不會受到影響,行政權也會繼續掌握。
但是在用人不明這種事情上,毛玠有著無可推卸的責任。
要怎么懲罰,怎么給當地受害百姓一個交代,那就是皇帝的事情了。
這種來自政治層面的打擊是毛玠最害怕的,畢竟都做到了州刺史這個地方官的頂端,下一步肯定是進入中央,掌握天下權柄。
要是為了這種事情耽擱了進入中央的努力,不能得到皇帝的認同去中央掌握天下權柄,那毛玠真的有殺人的沖動。
雖然他不能也不太敢殺人。
然而這就是郭某人的目的,三千五百石的實權官員要是能威壓屬下官員,郭某人會不放心的。
隨時保留著打擊這些封疆大吏的借口,以便隨時發動打擊,讓他們不能發展壯大,不能打造起自己的政治集團,無法在地方扎根,這也是郭某人的想法。
州刺史們只能在這樣的局面下艱難行使權力,艱難帶領全州向前走,發展建設,發展經濟,發展人文環境,用手中的行政權辦事。
現在出了這樣的事情,毛玠當然不知道,也當然非常生氣,很想像前漢時期那樣持劍殺人,懲治貪官污吏。
可惜,他已經沒有那種權限了,現在要干這種事情,只能靠法曹。
雖然說法曹實際上不受刺史的限制和干預,但是法曹辦案很多時候還是需要刺史的協作。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