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功高位不尊(求推薦)-《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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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朱慕云說,接受這樣的訓練,對他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原本你應該身著士兵服,而且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只能使用一個代號。但這一條,可以免除。但你訓練的情況,不能向任何透露。另外,在抗戰勝利之前,你不能結婚。”鄧湘濤說。
結了婚的軍統人員,如果一方被捕,另一方就會成為被捕者的軟肋。為了消除這一隱患,戴笠在抗戰之后,就特意宣布這樣一條紀律。
現在息烽特訓班的學員,紀律要比朱慕云嚴明得多。報到后會被分送到各個學生隊,配發全套士兵服,衣服上會有一個號碼,以后這個號碼會取代學員的姓名。
學員在特訓班期間一般不準隨意外出,只有星期天下午可以上街買些東西。學員對外通信聯絡也受到限制,不準向外人提及特訓班的任何事情,收發的信件都必須經過檢查。
關于特訓班的女學員還有項“霸王條款”,軍統要求女學員不得與非軍統人員結婚,入班前已有男朋友或者已經訂婚的,必須割舍舊愛、毀掉婚約,否則本人會遭到關押,圈外的男朋友也會受牽連。
例如,息烽特訓班有個上海女學員,原已訂婚,在被送往息烽的路上聽聞一些特訓班的實情,于是伺機逃跑。
但沒過多久,她就被抓回特訓班關進禁閉室,直到同意參加特訓才被放出來,畢業后被強制留在特訓班做圖書管理員。至于她的婚約,軍統多次對男女雙方施壓,并強迫退婚,最終雙方取消婚約才平息了此事。
“新來特訓班的學員,首先要接受為期半年的軍事訓練,實彈射擊、戰斗演習等科目都是必修課。但你的情況特殊,一切從簡。”鄧湘濤說。
昨天晚上,收到總部回復后,他就為朱慕云制訂了一個訓練計劃。原本一年的課程,被他壓縮到了三個月。
“我射擊可不行。”朱慕云說,警察局有的時候,也會有射擊訓練,可他的成績,只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
“不行也得行,沒有一定的軍事素養,遇到危險情況,你如何保護自己?”鄧湘濤的語氣沒有絲毫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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