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冠名權-《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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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隊與警衛衛沆瀣一氣,李邦藩還真沒辦法。這就是官大一級的好處,如果二處調查,姜天明可以說,二處干預行動隊的行動。到時候,如果行動失敗,一切責任由二處承擔。但如果二處不調查,這件事就會不了了之。
李邦藩發現,如果自己不借重日本人的身份,去找本清正雄幫忙的話,根本就治不了姜天明。大和民族的優越感,讓他決定,一定要讓二處獨立調查,而且還必須調查個水落石出。
“柳葉君,鄭思遠的意思,是要把遲瑞琪抓到二科。只要遲瑞琪進了我們的審訊室,沒有審不出來的。”張百朋說,他也很生氣,帝國最優秀的情報人員,怎么能被這些中國人,當成跳梁小丑呢。
“張處長,你要時刻記住,我們是中國人,中國人!因此,我們所有的行動,必須按照中國人的思維去做。不要說鄭思遠沒有這個權力,就算你們二處,如果遲瑞琪沒有涉及抗日,你們也沒有權力審訊他。”李邦藩生氣的說,特務機關就是用來維護統治階級的,如果特務機關可以胡亂抓捕自己人,那就全亂套了。
這樣的現象,不要說特高課不會允許,李邦藩也是不會允許的。按照張百朋的邏輯,以后情報處,是不是也可以把自己抓走?沒有證據的審訊,是行不通的。遲瑞琪和馬興標,都是政保局的處級干部,抓捕他們,必須要有過硬的證據,并且取得姜天明的同意。
姜天明現在不是趾高氣揚么?到時候拿到證據,由他親自下令,逮捕馬興標和遲瑞琪的時候,看他還會這么得意么?
“是。”張百朋站起來,向著李邦藩重重的鞠了一躬。
“中國人貪婪成性,只要他們再次伸手,我們必定能捉到。”李邦藩緩緩的說。
這次行動隊與警衛隊,只能算是無心之過。但這種行為,必須要得到制止。之前朱慕云參與其中,他能分到一成的利潤,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可現在,他們犯了過錯,再也不能允許,他們這么干了。
“在您的指導,我們一定把這些人,都送進監獄。到時候,也讓他們嘗嘗,被在鐵窗內的滋味。”張百朋陰笑著說。
“這件事,你可以去問問朱慕云。”李邦藩說,朱慕云曾經是他們的合作者,退出來后,他們就出了事,或許是這其中的某一環節,出了問題。
“他也知道這些事?”張百朋詫異的說。
“朱君是中國人,而且是在政保局混得開的中國人。這些人的賺錢方式,沒有他不知道的。”李邦藩說。
這次的地下黨事件,馬興標、遲瑞琪,還有那個收錢的,他們之中,如果有一方,能提高警惕,想必就不會發生這種事。對馬興標和遲瑞琪,他不想評價。但朱慕云做事,極為細心,若還是朱慕云收錢的話,這種事情,必定不會發生。
張百朋半信半疑,回到二處,他就找朱慕云了解情況。為此,他還特意叫上了鄭思遠。
“其實他們的操作很簡單,馬興標的行動隊,負責抓人。當然,他們抓的都不會是真正的抗日分子,最多也就是同情抗日者。這次抓到了地下黨,純屬意外。遲瑞琪在六水洲上,負責關人和放人。而他們還需要一個中間人,負責收錢。”朱慕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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