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 摸底-《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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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人怎么樣?”朱慕云問。作為一名作奸犯科之人,楊志品行不會好。
“當過小偷的人,還能要求他什么?楊志整天好吃懶做、偷奸耍滑,每次參加行動,總是順手牽羊。為這件事,多次處分過他。”孫明華搖了搖頭,無奈的說。
“這么說,他應該是習慣走黑路的人,怎么報信的時候,比普通人花的時間還長呢?”朱慕云疑惑的說。從事發(fā)地點,到貨物檢查場,普通人都不用三十五分鐘。但楊志在黑夜還要潛入別人家偷竊,晚上的行動,應該比白天更順暢才對。
“所以你懷疑他是軍統(tǒng)的內線?”孫明華問。朱慕云做事,有些想當然了。
“這種人,軍統(tǒng)應該是看不上的。但是,這樣的人,為了錢,肯定什么都愿意干。”朱慕云意味深長的說。
“楊志平常花錢,確實大手大腳。雖然到了政保局,但手腳有的時候,依然不干凈。平常也沒什么朋友,總是獨來獨往。”孫明華緩緩的說。
“他家里還有什么人?”朱慕云又問。
“這種人,還能成家?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他父母雙亡,從小在街上跟著一名老偷,學了這門手藝。長大后,經常進局子。這種人,哪個女人愿意嫁給他?敢嫁給他?”孫明華搖了搖頭,說。
“那就好。”朱慕云說,像這種在政保局沒有根基,而且還有前科,又沒成家的人,讓他成為“軍統(tǒng)內線”,或者向軍統(tǒng)提供情報之人,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可惜了。”孫明華自然明白了朱慕云的意思,像楊志這種人,到了警察局后,依然本性難移,原本早就要進班房的。現(xiàn)在,朱慕云要動他,自然沒有憐憫之意。
將楊志這樣的人,清除出政保局,孫明華也沒有心理負擔。楊志在警察局,還能勉強混日子。在政保局的話,總有一天會禍從天降。
“明哥,等會我要去趟六水洲,親自審問楊志,你要沒事的話,一起去?”朱慕云發(fā)出邀請。
楊志的情況摸清后,他心里有了底。不要說楊志是這種人,就算一切正常,當了政保局的特務,除掉也不算什么。況且,楊志所有的條件都非常合適,剩下的事情,就看鄧湘濤如何配合了。
“你去就可以了嘛。”孫明華淡淡的說。在這件事上,他的態(tài)度與尹有海一樣,以朱慕云為主,自己只是掛個名。
“審訊不是我的強項,正好向明哥現(xiàn)場學習。”朱慕云謙遜的說。
“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相信自己,一定行的,我很看好你哦。”孫明華鼓勵著說。朱慕云確實沒干這樣的事,但誰都有第一回。
“好吧,我就趕鴨子上架一回。明哥,阿大那邊,有什么最新消息沒有?”朱慕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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