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正視-《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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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慕云在天黑之前,率領所有人,又回到了樹林南端,也就是他們中午用餐的地方。任紀元帶領的那個警衛班,早就回來了。他們遵循朱慕云的命令,一直在那里待命。
“處座,我們接收了三名日軍士兵。”任紀元報告著說,因為他深入樹林一個多小時,沿途都在樹上綁了紅布。樹林內的日軍士兵,見到紅布條,一路跟著走出來,正好碰到了他們。
“趕緊送他們回去。”朱慕云說,他的汽車也回來了,此時日軍士兵,已經在休息。得知可以坐車回去,他們當然萬分感激。
“向小野隊長發報,經過不懈努力,終于搜尋到三名皇軍勇士,已經用專車送回。”朱慕云對羅雙燕說。這種善意的謊言,小野次郎就算知道,也不會拆穿。再說了,要不是任紀元綁在樹上的紅布條,這些日軍士兵,未必會這么快就出來。
“是。”羅雙燕對朱慕云的溜須拍馬,已經習以為常了,這也叫“勇士”的話,那其他人應該叫什么?至于朱慕云的吹噓,她自然當成了耳邊風。
第二天早上,朱慕云安排任紀元,帶領一個警衛班,沿途進樹林搜索日軍士兵。同時,又諸峰,率領憲佐班的人,沿著公路,朝著古昌縣方向搜索。昨天走了三人,應該還有十二人。他要求,只搜索兩個小時,就要回來吃午餐。到時候沒趕到飯點,是不會留飯的。
安排好這一切后,無聊的朱慕云,則提著一桿槍,帶著一個班的警衛,在周志堅的陪同下,進山打獵了。
朱慕云的槍法,自然是差勁了。他并不習慣用長槍,連手槍,他的準頭都差,遑論長槍了。況且,打獵,還是用移動目標。但是,打獵并不只是為了獵物,他只為享受這種樂趣。
雖然樹林內的獵物不少,但朱慕云的槍法,實在太臭。最后,連周志堅都看不下去了。要不是朱慕云是他的上峰,他早就要出口譏諷了。
“處座,你如果喜歡打獵的話,應該搞一把獵槍,再養兩條獵狗。”周志堅奉承的說,朱慕云興致勃勃,讓他終于找到了,可以與朱慕云溝通的途徑。
獵槍是散彈槍,子彈打出去,呈一個扇形,方圓幾米內,都躲避不開的。那種槍,很適合朱慕云這種槍法不行的人。只需要大概瞄準,就會有所收獲。
“天天抓抗日分子,哪有時間搞這些。”朱慕云說,獵槍他搞得到,獵狗也養得起。可是,古星四周都是抗日人員,一旦發生危險,他找誰說理去?
今天,要不是有一個警衛班跟著,他是不會輕易出動的。如果以后,趕走了日本鬼子,或許能找座山,好好的打次獵。但現在嘛,也就只能想想了。
朱慕云打獵,是為了消磨時間。而且,他心里,也存在那么點幻想。事情的發展,已經超過了自己的預料。如果此時能聯系到地下黨,讓新四軍游擊隊,也能“攻擊”一下自己,那就能給游擊隊,“順勢”提供一批很好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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