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章 有了主意(求月票)-《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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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老板,這東西應該很貴吧。”朱慕云突然問了一句。既然黃瑞琦這樣說的話,他心里有了主意。
這面銅鏡,不像宋三的金條。至少,從價值上論,兩者就沒有可比性。金條的價值,擺在那里,誰也否認不了。可是古玩呢?就算一萬大洋的東西,但一個大洋買到,也是有可能的啊。
“不貴,不貴,就是個地攤貨。”黃瑞琦忙不迭的說。他心里暗喜,朱慕云果然是個貪財之人。
“你就用地攤貨來糊弄我?”朱慕云臉上露出不悅之情,不滿的說。
“我的意思是,東西雖是地攤上買的,但確實是個好東西。只不過賣家不識貨,讓我撿了個漏。”黃瑞琦說,這東西當然不是地攤上能買得到的,但是,兩千大洋,他覺得確實是撿了漏。
撿漏考究的是眼力,黃瑞琦自認,自己眼力不錯。賣家認為,這是元代銅鏡,但他篤定,這是漢代無疑。如果放到市面上,沒有五千大洋,恐怕是收不到手的。
“既然如此,我也不能讓黃老板吃虧。你原價多少錢買的,我再加兩成。亂世黃金,盛世古董。現在的銅鏡也不值什么錢,這樣吧,十二個大洋,如何?”朱慕云自顧自的說,他掏出錢,很是爽快的遞給了黃瑞琦。
“十二個大洋?朱隊長既然喜歡,就當是黃某的一點心意就是。”黃瑞琦微笑著說,但他的心卻在滴血,十二個大洋,還是給自己加了兩成后的價格。難道這面漢代神獸銅鏡,竟然只要十個大洋就能買到?
“那可不行,橋歸橋,路歸路,親兄弟還要明算賬呢。”朱慕云堅定的說,他讓人拿來紙和筆,當著黃瑞琦的面,寫了一張交易契約。
黃瑞琦一臉錯愕,看著朱慕云一氣呵成的寫下契約,他覺得,自己都有些佩服朱慕云了。別人都說自己臉皮厚,為了賺錢,可以不要臉。但跟朱慕云相比,自己還是太要面子了。
“黃老板,請簽字畫押吧。”朱慕云說,他經常寫這樣的契約,已經輕車熟路。
黃瑞琦還能有什么辦法?自己明明是送給朱慕云一份厚禮,可現在,變成朱慕云用錢買下的漢代神獸銅鏡。他突然覺得,朱慕云的手法,怎么這么熟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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