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4章 我有個合適人選-《狂探》
第(2/3)頁
“不行!”趙玉拍著胸脯說道,“我趙玉行的正坐得正,怎么能利用一個得了絕癥的小姑娘?白朗再不是人,他妹妹也是無辜的,我們不能打她的主意!”
“那……”崔麗珠眼珠一轉,計上心來,“我們使用老大的絕學,詐唬他們一下吧?”
“……”聽到崔麗珠如此不專業的說話,毛祥華已然無語。
“我們可以跟白朗說,林承業已經招供認罪,把所有的事情全都交代清楚了!”崔麗珠興奮地攥緊拳頭,“然后再用同樣的話,去詐唬林承業。哼,還愁他不肯老實交代嗎?”
“……”毛祥華汗顏。
“這主意……倒不是不行……”趙玉琢磨著點評道,“但是,如果想要詐唬他們,我們需要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得知道一部分細節才行!
“如果我們只用剛才那些假設和推測去詐唬他們,那么一旦有一個地方說錯,他們就不會再上當了!
“打蛇打七寸,我趙玉做事,要么不打,要么打死!”
“還是你狠,不愧是我們的老大啊!”崔麗珠豎起了大拇指。
“組長,”曾可出主意道,“目前的情況是,林朝鳳并沒有被撞死,我們是不是可以利用這一點去攻擊林承業呢?當他知道這個消息以后,肯定會非常失望吧?”
“這個嘛……我覺得,還是晚一點再說得好!”趙玉尋思道,“人們常說,得意忘形,只有讓林承業得瑟得瑟,才會讓他出現破綻。
“可失望之下,反而會變得警覺!嗯……”趙玉面向毛祥華問道,“毛檢察官,如果崔一文被搶救了過來,等于在本案之中,并沒有出現人命,那么……林承業的罪名,會比原來輕一些嗎?”
“沒有致人死亡,自然會減輕罪行的,”毛祥華說道,“但殺人未遂分很多種情況。在本案之中,林承業屬于雇兇殺人,刑罰應至少不低于故意殺人的行為。
“白朗殺人未遂,也就意味著林承業雇兇殺人未遂,如果是真正的未遂,勢必會被輕判。
“但是,關于殺人未遂的定義是:出于意志以外的因素,使行為人不能繼續實施加害行為而被迫放棄,或者因使用工具錯誤,而實際上并不能完成加害行為的狀態。
“而我們縱觀本案,白朗開車撞擊林朝鳳的行為,完全不符合以上定義。
“白朗已經實施了殺人犯罪,并且完全可以完成殺人的行為,只是在實施過程中,崔一文的意外撲救,才致使被害人沒有發生死亡!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