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就是陽謀。 反正……他給錢了! 自己花錢請人來工作,一點都不虧心。 那個慈善基金和二百三十萬,就是他用真實馬甲弄出來的東西。 這種不太重要的小馬甲,路克早就利用警方的失蹤人口信息弄了一大堆。 每個馬甲用上一兩次就會被放棄,根本不怕人查,所以他直接去賭場里將少量黑錢洗白備用。 簡單來說,這些馬甲只要拿著現金去換成籌碼,輸上幾把后再換成錢,就變成了博彩所得。 只要繳稅,那它就是合法收入了。 這種手法不合適本尊使用,也不適合一個身份大量套現,太引人注意。 但用一大堆真實馬甲各自洗一點錢來備用,卻沒問題。 這些真實馬甲賬戶上的錢都不多,從百萬到十萬,乃至一萬塊的都有,最后一種馬甲數量最多。 出私活時,路克一直用這些馬甲來租車、租房、訂機票,很方便掩飾行蹤。 而這次捐款是他臨時起意的想法。 之前他也用馬甲給加州地震捐過款,反正捐的這些黑錢,這輩子應該用不完。 但看到福吉和馬特后,他覺得可以采取這種間接的手段來做好事。 這美國出錢肯定能找律師,給窮人做法律援助,但他無法保證那些律師的敬業程度。 事實上,美國本身就有這種無償法律援助存在。 影視作品里那句“如果你付不起律師費,政府可以免費為你指派一位律師”,就是由法庭強制分派給各個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援助業務。 按照律師數量的多寡,這種公派法律援助的數量也同比增減。 而律師事務所會把大部分法律援助的案子交給實習生去辦理,來節省正牌律師們的時間。 正牌律師們的時間可是很寶貴的——一小時五百美刀起,絕對夠貴。 實習生一來是水平不夠,二來這種法律援助只有接案數量有要求,而不會考察律師是否盡力。 原本不用坐牢的人,被不負責任的公派律師坑得進去坐幾年十幾年牢的事,屢見不鮮。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