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沈一元走出亭子,看向荷花,輕聲道:「商業崩潰?不,你說的是奢侈品買賣崩潰吧?朝廷很聰明,他們下調了糧食、布匹等生活用品稅,這也意味著一些小商人的壓力減輕了,真正難受的是販賣奢侈品的大商人。」 「再說了,隨著國子監出來的人才越來越多,一些商學院的人巴不得進入到商業領域,只是苦于現在機會不多罷了。一旦有大商人扛不住要關門,你信不信,他們就敢跑去錢莊借貸來開鋪子。今時不同往日,商人也不好混了。」 潤娘默不作聲。 事實上,這些年朝廷對商業的干涉并不多,除了禁止官員接受商人吃請,打壓奢侈之風外,并沒太大動作。 嗯,忘記了一個,那就是遺產稅! 沈家為了避免巨額遺產稅,沈一元提前分家,將家產一分為四,其中兩份給了三個兒子沈修德、沈修志與剛會說話的沈修行,自己留了一份。 這也意味著沈氏的家業一下子被分割了出去兩份,畢竟沈修行那一份目前還歸沈一元管理。 可這樣一來,沈氏的家產就不再那么厚實,至少比不上晉商中的常百業,甚至可能都比不上其他巨商。 朝廷甚至還公然使用了一種陽謀,將「保障子孫財產權」寫入了大明律。 這條律令的出現,意味著分家的時候若是不甚公平,比如大兒子拿走了八成,二兒子只得了兩成,若二兒子沒有嚴重過錯,沒有因罪進過獄房,朝廷會為其爭取一部分合理的財產。 大家族在切分家產的時候,需要做到相對公允,哪怕再疼愛某個兒子,再喜歡哪個孫子,也不能損害其他兒子的財產權。 這種條例許多家族長子很是反對,但次子、三子等卻很是支持。這招狠就狠在朝廷不管子孫素質,不管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