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你們現在想買音樂版權,意思就是不打算讓我老婆代言,那我跟你們就沒有繼續談下去的必要了。” “等等!我們不是這個意思!” 陳經理趕緊解釋道:“讓您老婆代言產品沒問題,我的意思是我們希望買下這首歌作為猛牛酸酸乳的宣傳主題曲。” 俞之樂嚴肅道:“那也不行,這首歌跟人捆綁,代言多久,歌曲就授權冠名多久,因為我不希望這首歌賣給你們后被你們使勁壓榨光它的商業利益,從而玷污了這首歌,令人反感上這一首歌。” “這……” 陳經理難辦道:“我們只是用于宣傳,不會毀了這一首歌的。” 俞之樂說道:“只要我老婆代言了你們的產品,這首歌自然可以授權冠名給你們進行廣告宣傳,這比你們直接買斷版權不是更劃算嗎?” 陳經理問:“那你說的廣告策劃,方便發過來讓我們看下嗎?” 俞之樂回復道:“只要簽下代言合同跟歌曲授權合同,我會直接送你們這個廣告策劃的!” 陳經理問著:“那這代言費跟歌曲授權費怎么算?” 俞之樂早就想好了,說道:“代言費跟歌曲授權冠名的合作費用加起來,就按尋常一線明星的代言費去算,然后翻一倍就行。這費用雖然不低,但我也沒有獅子大開口到你們無法接受的地步。” 陳經理都想笑了! 這還沒有獅子大開口? 秦海虞在人氣最高的時候,影響力跟名氣也不如一線明星啊! 結果現在居然要出到一線明星的價格? 而且這歌曲授權冠名的費用,居然也要等同于尋常一線明星的代言價格! 這不是獅子大開口,什么才是獅子大開口啊! 陳經理苦笑道:“容我們再商量一下!” “可以,我不急。” 俞之樂隨意地說著,現在他就是姜太公釣魚,愿者上鉤! 而對方,顯然已經上鉤。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