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家寶-《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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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元年秋,陳沐擁有了一套配得上自己身份的正版騎士板甲。
之所以說是正版,因為是葡屬印度果阿地區部落首領在其總督的授意下送來的,加以蝕刻裝飾,做工精美。
旗軍歡天喜地得把這套鎧甲搬進軍府,等葡萄牙的使者遞交國書,乘船離開,陳沐喪心病狂的笑聲從衙門里傳出老遠。
果阿總督大體上答應陳沐開出的條件,這意味著事情談成,僅僅三萬兩白銀在馬六甲的購買力換來的貨物,為大明拿回亞齊、柔佛、獅子國的宗主權,并且取得葡萄牙人在馬六甲所收取的稅務。
不過幾年仿佛攻守勢易,這一次輪到葡萄牙在條約中要求他們每年必須有一百份特許通過馬六甲海峽抵達澳門貿易的航線,如果陳沐不同意這一點,那么即使印度總督也沒有權力簽下這份條約。
“半年之內,葡人將會從馬六甲撤出,這件事可以奏報朝廷了。”陳沐一手按在桌案,大笑道:“三萬兩,馬六甲月年關稅都遠超這點!而且那是一個支點!”
“五萬兩。”徐渭在一側提醒道:“是五萬兩白銀,還有賄賂那兩萬兩呢。”
雖說陳沐賄賂的無恥行徑應該讓徐渭感到厭惡,可事實上偏激的徐渭這次不單單沒有半點厭惡,反而極為推崇這種并不光明正大的想法。
在他看來,這是兵法上的分而化之,這些地方就算一年能賺三五十萬兩,那也不是誰個人的,而那些貨物卻是直接給予個人,這點太毒了。
“三萬兩都不到。”
陳沐指節輕叩在桌案上聲音清脆,手掌按著葡人卷起加蓋蠟封印信的條約推過檀木大案,道:“上面寫得清楚,以馬六甲市價,馬六甲賣五萬的貨,濠鏡兩萬就收來了,這還是陳某沒動歪主意。”
徐渭彈彈青衫并不存在的浮土,鄭重其事地揭開蠟封,明葡兩種語言寫就的條約上大篇幅都是葡國在條約簽訂后的義務,設計的大明的僅有以馬六甲物價交與葡屬印度總督三萬兩貨物。
“馬六甲條約……歪主意?”
徐渭小心翼翼地將國書鋪在桌案,瞥了周圍一眼跟著又去撥弄屋子角落桌案上放著笨重的鐘表,才撥弄兩下又回過頭指著條約道:“陳帥該讓葡夷簽三份,這樣重要的書錄,送往北京太可惜了。”
陳沐也不知道徐渭是殺妻入獄前就有這毛病還是入獄后才有的,他的注意力總是分散得厲害,總要同時辦好幾件事否則就渾身不舒服。
大約是腦子已經壞了,只是非常聰明的頭腦能支撐他表現出依舊強出正常人一頭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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