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天理昭昭-《春分日七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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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取來給你們。”老舅舅的兒子走進屋,很快又走出來,他手上多了一個用尼龍布包扎嚴實的長條形物體。
想必那就是吳長安寄給舅舅的書信了。
書信用布包了三層,看來舅舅很珍視它們,因為珍視,所以才收藏起來以致年份久遠而一時找不見,如果不珍視可能早就當柴火燒了。這就是天道輪回,世事命定,每個人都有每個人應該承受的命運之幸與不幸,否則,便沒有了咱們這本書,不是么!
信是從1970年至1976年6年間,吳長安斷斷續續寫給舅舅的,里面盡數了知青歲月的酸甜苦辣。經過二十年時間的侵蝕,信紙已經沉定成枯黃而微黑的顏色。
許攸和呂青青一人拿一半,在院子里的苦栗樹下迅快瀏覽起來,他們主要尋找兩個名詞:殺人、強奸。
那是落款為1976年6月26日的一封信,里面除了信,還有半張寫滿字的白紙。
信里面詳細寫明了吳長安、尉遲革命、鄭乾和呂安之四人強奸施靜的過程,并且把找他們討要說法的袁柳陽殺了。
許攸不敢看完信的全部內容,他把牙齒咬進嘴唇,把指甲扣進皮肉,他覺得他火熱的血液在以身體不可能承受的速度沖擊心臟。
畜生,干下這等豬狗不如的事情,還膽敢寫下來留作紀念?如果此時面對他們四人,我們擔保許攸會扯下他們的皮肉、筋骨,咬碎嚼爛再吞進肚子。
“你怎么了,許攸?”呂青青發現許攸痛苦的表情,以為他身體出了問題,關切的問。
“沒事,不用管我,你繼續看。”
信的落款是這樣的:
“舅舅,我的心里極度痛苦和恐懼,甚至扭曲。我拼命掙扎,我覺得我的生命和靈魂已經極度骯臟。我想死,可是我舍不得您,您養育了我,我還沒有來得及報答你。我想死,可是我舍不得她,我有了自己心愛的姑娘,她叫李雪蘭,她美麗而善良。真該死,我做下這等臟事,她什么都不知道,還死心塌地的跟著我。
舅舅,是他們逼我的,他們說我不做就殺了我,我害怕,對不起您。為了把四個人的命運連在一起,我們寫下犯罪經過,并簽上自己的名字,還按下了手印。信由鄭乾保管,他心腸太黑,我信不過他,把它偷出來了。可是,因為太慌亂,信紙掉進桌角,我只偷到一半,另一半還在他手中。
舅舅,好好保管,誰都別說,這半封信將來能救我的命。如果有一天我忍受不下去了,就拿著它去自首。”
一直以來,呂青青將父親呂安之當偶像一樣崇拜,他正直勇敢、無私無畏,他帶領的消防團隊,從火海中搶救了無數人的生命,他對母親朱萸和女兒給予了無微不至的關心和體貼。在呂青青心中,他是一個英雄,就連尋找人生伴侶,呂青青覺得都應該按照父親的標準來定義。
可是,一下子,像天塌下來一樣,她心中崇拜的英雄,原來是強奸犯、殺人犯。
無法接受。之前許攸已經將雷應天的供述轉告給了呂青青,但那是出自一人之言,可信度畢竟不太高。現在,又有了另一樣東西的佐證,看來,父親呂安之是知青案兇手毫無疑問了。
呂青青的心徹底碎了。
她把信、罪狀疊起來裝回信封丟給許攸,拖著沉重的步子走出院落,她的身體搖搖欲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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