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9章-《惡人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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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一出,則進入了“視野”記者的眼睛——“視野”是綜合互聯網新聞媒體,隸屬海城報業,是正經的官媒,本身也是應社交和互聯網時代而生的。
隔天,一片評論文章就出爐了。
“林海文,名人還是明星?”
“昨天,娛樂版塊被林海文將探班某電影拍攝劇組的消息給刷屏了,這樣的待遇,我們如果見過,也必然是在那些頂級大明星的身上,甚至連商業價值極高的當紅流量,也未必能同時征服如此多的業內媒體,不論是網絡、電視還是紙媒,均無例外。
林海文的影響力自不消多說,但我們仍然從這一現象級報導潮中,看到了一個有趣的議題。
那就是林海文,究竟算是一位具有廣泛公眾影響力的非典型社會名人,還是一個自帶流量的頂級明星呢?
從定義上來說,名人一般是各行各業的杰出代表,具有在相關行業的較強影響力和知名度。而明星則基本局限于文體領域,哪怕被引用到其它行業,比如明星投資人之流,也是借用了它在娛樂圈的涵義。從這樣的定義來看,顯然名人包括了明星中的一部分比較有名的。毫無疑問,林海文是一位社會名人,而且是最具影響力和知名度的那一部分,那么他究竟算不算是一個明星呢?他是以明星的身份成為了一個名人么?
盡管林海文有過幾次登臺,在音樂上的天賦和成就令人驚嘆——但他確實不算一位臺前娛樂圈從業人員,他也從不以此為目標。
所以我們能因此說他并非一個明星么?
筆者認為不能,而且我反而認為,他確實是一位頂級明星——盡管他的影響力來自多方面的偉大成就,但作為頂級明星的這一部分,也是他影響力的重要組成。
為什么這么說?一個沒有演過戲,沒有唱過歌的人,也能是頂級明星么?我認為是可以的,林海文就是其中的代表。一位以文藝題材創作力晉身頂級明星的罕見案例。我們都知道,文藝領域最關鍵的部分就是創作力,但是能夠以創作力成為頂級明星的,卻基本上沒有。不論是居廟堂之高的嚴肅文學頂級作家,還是處江湖之遠的影視劇編劇、詞曲創作人,不論是舞臺上的人民藝術家,還是熒幕里的鮮肉小花,都極難做到這一點,或者需要官方加持,或者需要包裝宣傳、粉絲群體行為助力。
林海文則以他鋒芒畢露、爭議十足的個人風格,包羅萬象而又強悍之極的創作才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傳奇成就,幾乎成為單靠創作力成為頂級明星的第一人。
因此他不僅是明星,更是一個大明星。
而以他如此不可復制的成名之路,如此不拘一格的個人性格,我們不妨以他的畫室名字,來為他命名——惡人大明星。
竟是如此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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