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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我弟弟是龍傲天(1)-《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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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庭這回的身份是小世界的反派洪順,男主是他同父異母的弟弟洪青云。

    洪青云是從21世紀穿越過來的,他曾經是個沉迷網文的宅男,總幻想著穿越到古代大展宏圖。

    沒想到在連續通宵后,洪青云猝死電腦前,穿越到了齊國,從此開始了霸業的一生。

    在小世界,洪青云是龍傲天一樣的存在,氣運極強。

    事業上有人賞識他、幫助他、送他上青云,愛情上洪青云也有各種艷遇。

    什么草原小公主,商業女老板,書香門第的才女,絕色花魁,鄰家小青梅,魔教圣女……洪青云前前后后一共娶了七個老婆。

    其中,才女和女老板的戲份最多,是重要女主。

    而女老板李嬌娥,原本是反派的妻子。

    當初,反派父親假稱自己死了,目的就是為了讓珍娘再嫁。

    可是珍娘不忍心丟下婆婆、小叔子小姑子,留在洪家照顧他們。

    只可惜,這種照顧并不是人家想要的。

    為了趕走珍娘,知道真相的洪家人想盡辦法為難她。

    比如大冬天洪婆要吃魚,讓珍娘鑿冰抓魚;再比如洪婆裝病,逼珍娘一步三叩首去廟里拜菩薩……

    最后,他們設下圈套,污蔑珍娘和山上的獵戶有染,把珍娘沉塘。

    珍娘沉塘的時候洪順被送去學堂念書,等他回來母親已經死了。

    他并不知道珍娘是被陷害的,把獵戶當成了仇人,捅傷了獵戶。

    擔心獵戶報官,反派跑出去躲了一段時間。

    等他再回來,奶奶小叔和小姑已經搬家走了,反派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兒,只得去打工養活自己。

    因為他識字,在伙計們中脫穎而出,成了李家布行的小管事。

    李家家大業大卻只有一個女兒,財富被人惦記上,李嬌娥不得不選擇在家招婿。

    反派無父無母,什么親人都沒有,最好掌控,李嬌娥選了洪順當丈夫。

    洪順入贅到李家當贅婿,李嬌娥很是看不上她,他們并沒同房,李府的人也沒把他當成姑爺對待。

    后來李嬌娥出門做生意,遇到了洪青云,一番交流下來,兩人看對了眼。

    為了和離,李嬌娥以反派偷盜李家的傳家寶為由報官。

    反派被判流放,中途逃走,回來才發現妻子成了別人的后宮之一。

    也是到這時他才知道洪青云是他同父異母的弟弟,他爹根本沒死,娘是被害死的。洪順從此黑化,一心報仇。

    只可惜主角每次都棋高一著,總會化險為夷。

    不管是男主還是李嬌娥,反派都沒能傷害他們,反而自己落了個葬身火海的結局。

    祈愿人的心愿有三:保護母親;報復李嬌娥;一輩子踩著洪青云,不讓他出頭。

    至于其他的事情,反派讓明庭自由發揮。

    “龍傲天——”明庭搖搖頭。

    這算什么龍傲天?頂多是低配版的,最后男主只混到了定安侯。

    真正的龍傲天難道不是應該推翻朝廷,自己當皇帝嗎?格局太低啊!

    也就洪青云是男主,命好,敵人遇到他會被強行降智。一群女人像眼睛被東西糊住了一樣,爭先恐后地對他投懷送抱,這和男頻的yy小說有異曲同工之妙。

    男主15歲穿越過來,本來弄死洪青云對明庭來說很簡單,可難保他不會魂穿到趙青云、何青云身上。

    倒不如讓男主呆在洪青云身體里,一直被他踩著。

    至于改名成洪儔的渣爹,現在只是個小小的偏將軍,是最低等級的雜號將軍。

    當然對老百姓,特別是村里人來說,這已經是了不得的大官了。

    可明庭連皇帝都當過,一點兒不稀罕。

    珍娘喝了靈泉熬的粥,臉色好了很多。知道丈夫沒死還娶了新人,她的心也涼了。

    本來這時候她應該泡黃豆,明天凌晨起來磨豆漿打豆腐。

    現在珍娘聽了明庭的勸,老娘不伺候了!

    這一世的母親沒那么懦弱,對明庭來說是個好事情。倘若她是一個哭哭啼啼,菟絲花一樣的母親,才是最叫人頭疼的。

    此時,洪婆和兒子女兒走在鄉間小路上。

    16歲的洪小山打了個飽嗝兒,直說燒肘子太好吃了,14歲的洪小妹挽著洪婆,跟她嘀咕著:

    “娘,大哥為什么不接我們去邊城?是不是新嫂子嫌棄我們?”

    洪小妹一聽說大哥當官,還娶了官家小姐,對這種生活非常向往。

    可大哥派來的人并沒說起接他們,對方話里話外都說邊城危險,叫他們留在洪家村,這叫人不得不多想。

    “瞎說什么呢!”

    一開始,看到長子給了那么多錢,洪婆還在想,新媳婦好,是個通情達理的人。

    她很得意長子有出息,出去打仗不但沒死,反而當了偏將。

    可是現在聽女兒一說,洪婆心里也覺得有些不對勁。

    升官發財可是光宗耀祖的事情,結果洪大海不但不接老娘和弟妹去享福,反而弄什么假死……

    一定是新媳婦兒太厲害!

    官家小姐瞧不起人,說不定是她吹了枕邊風。

    “娘,怎么是我瞎說呢!別看大哥拿回來這么多錢,他是將軍,家里肯定有很多金銀財寶。他們吃香的喝辣的,讓我們呆在洪家村受苦受累,這是什么道理?”

    洪小妹心思靈活。

    平時她經常去鎮上,在茶樓里說書先生講的故事里,將軍騎大馬,可威風了。

    新嫂子生的大兒子只比小順小2歲,他們結婚那么早,豈不是大哥享了很多年的福,對他們不管不問?

    一想到這個,洪小妹就有些怨氣。

    家里明明可以早點兒過上好日子,偏偏等了這么多年,現在還要藏著掖著……

    洪小妹抓著洪婆的手臂晃了晃。

    “我可不是為自己!娘,二哥馬上到娶媳婦兒的年紀。大哥弄了個假死,有錢也不能露出來,外人只會認定咱家窮,誰愿意嫁過來?”

    “大哥能娶官家小姐,二哥為什么不行?要是能去邊城,哪怕是沖著大哥的面子,二哥最起碼也能娶讀書人家的女兒,不用娶村姑!”

    洪小妹自己在農村長大,因為大哥身份漲了,她對同村的女孩嫌棄得不行。

    洪小山一聽,認為小妹說的很有道理。

    比起早早離開家的大哥,他和小妹的關系更好。見小妹這么說,洪小山也提到了洪小妹的親事。

    “娘,小妹說的沒錯。再說,小妹也一天一天大了,難道娘舍得把小妹嫁給莊稼漢?”

    洪婆一琢磨,可不就是這個理么!

    既然長子有了出息,幫著弟弟和妹妹是應該的。而且,洪小山和洪小妹有好親事,對洪大海也是助力。

    更何況,她也對小妹說的話很動心。

    今天他們在鎮上吃紅燒肘子的時候,她可是問了,長子在邊城有肉吃不?結果那人說,他們經常吃牛羊豬,羊肉都吃膩了。

    瞧瞧,她個當娘的,在家一年到頭都吃不上一頓紅燒肘子。結果兒子發達了,天天吃肉,還嫌肉不好吃。

    光拿錢有什么用?洪婆一想,他們應該去找邊城找洪大海。

    哪怕他改了名字,還是自己的兒子。當長子的,孝敬老娘是應該的!

    洪小妹見洪婆沒說話,給二哥使了個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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