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1986年10月。 和記黃埔和林榮亨家族以32億港幣的價格,獲得了赫斯基能源52%的股份;加拿大帝國銀行也購入了5%的股份,剩下的43%的股份在加拿大Nova集團手中。 林榮亨家族持有9%赫斯基能源股份,代表林氏家族正是林榮亨四姨太林青霞,此時林青霞已經為林榮亨產下兩女一子,四人全部已經是加拿大籍。 赫斯基能源的會議室里,林榮亨帶著和記黃埔入主赫斯基能源的兩位董事,和所有高層舉行會議;和記黃埔入股赫斯基能源,絕不是來做股東的,而是實打實的大股東,參與公司的經營。 而林榮亨也是坐在了主位,是赫斯基能源的常任董事局主席,赫斯基能源總裁約翰總能屈就次席。至于趙雅之,雖然名義上是赫斯基能源董事會代理主席,卻不會參加任何事務,壓根不會來開會。 會議室,林榮亨率先表達了對公司接下來經營的看法:“要度過這場石油危機,等待石油價格上漲,無疑我們要做很多。第一,我們得投入資金去增加設備,加大產油的效率,以量來取勝......第二,我們需要增加我們的石油井,吞并和我們同樣規模的石油公司,當然了,這個可以慢慢的考察,有適合的對象即可下手.....” 毫無疑問,林榮亨的意見獲得了大家的如同。 當然了,第二大Nova集團在這家公司并不怎么參與具體事務,赫斯基能源的管理層都是打工族,所以和記黃埔有很大的發言權。 林榮亨的策略不會錯的,據自己所知,這場石油風波要持續三四年,赫斯基能源必須大力開采石油,通過大量賣石油讓公司保持財務狀況良好;而收購其它石油公司,又可以儲備足夠的石油,等石油價格上漲之后,赫斯基能源就可以開啟分紅模式。 ..... 回到位于溫哥華的家,林青霞連忙迎了上來,蹲下給林榮亨換上拖鞋,然后又接過林榮亨脫下的外套。 “開飯了?” “恩!” 洗個手,來到餐桌上,一切都已經擺好了,連紅酒都已經倒好。 林青霞還沒有完全搬到加拿大來住,三個小孩也還在香港,她不過是經常來加拿大管理一下自己的財富。此時,林榮亨已經為林青霞買下了三間五星級酒店,造了一幢甲級寫字樓,持股善美電腦約10%的股份,以及剛剛入股赫斯基能源9%股份。 當然,還有一些價值不高的投資,包括一些商鋪、住宅等。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