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你……你們不要這樣看著我,我真的不是兇手,我全都招了就是了……” 面對目暮警官他們審視的目光,中年男人毫無抵抗之力,急忙將他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眼前這個中年男人,他的名字叫做山下三郎,是常本公司的總經理秘書。 上個月總經理發現公司里的預備金,被人偷偷的挪用,為了揪出那個挪用公款的犯人,總經理便命令山下三郎暗中調查此事。 因此山下三郎便找到了中條勝則這個偵探,委托他幫忙找到挪用公款的犯人。 鈴木晴明他們所處的這棟大廈,八層到十一層都是常本公司的產業,所以山下三郎便邀請中條勝則在附近的咖啡店見面。 按照山下三郎他們之前的約定,中條勝則會在找到犯人的犯罪證據后,第一時間將犯罪證據交給他,到時候他會將尾款交給中條勝則。 只不過山下三郎沒有想到的是,這個中條勝則不僅沒有職業道德,而且還非常的貪財。 在找到罪犯的犯罪證據后,中條勝則并沒有第一時間將犯罪證據交給山下三郎,反而找到了那個挪用公款的犯人。 當挪用公款的犯人得知自己的罪行暴露后,便想要出雙倍的價錢,把那些犯罪證據買回來。 貪婪的中條勝則依舊不滿意,他反過來又給山下三郎打電話,將犯人準備花費雙倍價錢,把犯罪證據買斷的事情告訴了山下三郎。 因為山下三郎已經跟上司夸下海口,說今天一定會把挪用公款的罪犯揪出來,所以他接到山下三郎打來的電話后,直接把委托金提升了四倍。 中條勝則這個人雖然貪財,但也不是傻瓜。 如果中條勝則選擇跟罪犯做交易,或許可以在短時間賺取更多的錢財,不過從長遠來看,卻是一件很虧本的事情。 首先那些罪犯的錢,往往都是贓款,很容易會給中條勝則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其次為了賺取更多的委托金,選擇跟罪犯做交易,只會讓中條勝則的口碑變差,漸漸的就不會再有人委托他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