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從幾年前蝙蝠俠出現在哥譚開始,他就在以暴力的方式守護哥譚,一開始,他是孤單的,但沒過多久,他就收獲了自己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盟友,也就是此時站在羅蘭身邊,和他一樣抬頭望著天空的戈登先生。 自兩人結為同盟的那天起,這盞蝙蝠燈就成為了很多哥譚市死硬犯罪分子的終極噩夢。 有的人犯罪手法高超,有的人行事手段狠毒,有的人家中有錢有勢……他們可以通過一些方式從戈登這邊,從他代表的法律這邊逃走、脫身,在警署門口大撒鈔票,無情的嘲諷戈登等人,但是! 蝙蝠俠不是戈登。 他滿口都是法律,動輒就要把誰誰誰交給法律去處置,可他自己做的事,沒有一樣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 死硬份子? 那就要看閣下的骨頭是不是真的比嘴還要硬了。 手段狠毒? 崇尚不殺主義的百特曼先生平均一年打斷七百根骨頭、拔下九十幾顆牙齒、為醫院送去二百名癱瘓的病人,以一己之力讓哥譚市的骨科治療水平實現遙遙領先。 有錢有勢? 噗哈哈哈哈嗝。 百特曼不想跟你說話,并向你扔來一臺造價數百萬的蝙蝠車。 所以,戈登在許多時候不認同蝙蝠俠的做法,兩人之間偶有爭執的情況也出現過,但是只要蝙蝠俠接管了某一事件,戈登就會立刻閉嘴,成為他的好幫手,兩人在這件事上的默契與對彼此的信任程度,堅不可摧到了令人發指的程度。 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是完美的互為法律表里的合作伙伴。 能用法律解決的問題,戈登,上! 法律解決不了的,百特曼,咬他! 而今夜,蝙蝠燈再次亮起,一明一暗守護哥譚的兩位英雄,因為一個拎著魚砍人的瘋子,再次會面。 …… 等待的時間并不算長久,羅蘭有時候都懷疑,是不是老蝙蝠整夜整夜的不睡覺,定了八百個鬧鐘隔五分鐘就響一次提醒他抬頭看看天空,再不就是3000塊錢一個月雇的大學生啥也不干就抬頭看天上亮沒亮燈啊? 不然他怎么就每次都能這么及時的發現,幾乎每次都能準時趕來呢? 所以,當手束著斗篷的蝙蝠俠剛從空中降落,還沒來得及因為看見羅蘭也在這里而說些什么的時候,羅蘭就提前一步,先發制人把自己心中的這個疑惑問了出來。 堂堂的哥譚守護者,令無數反派聞之色變的蝙蝠俠先生,讓羅蘭這一句話問的差點一口氣沒順上來給嗆著。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