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鳳姐聽后大驚,笑道:“這法子你們是怎么想出來的?” 寶玉忙說:“林妹妹跟著宋代的‘買撲’制度,自己改編的。” 鳳姐琢磨了一番,問道:“林妹妹,這法子雖好,只是咱們怎么知道來‘投標’的商號不是現在說的好好地,日后真正用起他們來,這里不行,那里不行的?” 黛玉想了想,這個問題好像在現代社會的招投標中也是沒辦法完全避免的,難免有些企業會美化自己的“投標”材料,在日后又出現一些差池......但,總歸是比這個時代的方法要更嚴謹一些的。 黛玉答道:“鳳姐姐說的這個問題......確實沒辦法完全避免,但咱們可以在‘招標’之前就詳細的列清我們的需求,招標過程中也要和這些商號確定好他們的優勢,后續在與他們簽訂契約時,也可以規定好一些必要的要求,只能盡力避免。” 鳳姐笑道:“妹妹想的周到,我覺得這個法子甚好!只是,誰來負責確定用哪家商號呢?” 黛玉說道:“府里可以成立一個‘審核處’,‘招投標’這樣的大事自然是要太太、嫂子和姑娘們共同審議,最好在和商號見面時,府里的管事們也都在場,他們也能對商號提出一些疑問,畢竟采買的事情,管事們更清楚一些。” 鳳姐想了想,說道:“也是,這樣的法子雖然嚴謹,但卻沒必要每件事情都適用,咱們也定一個制度出來,凡是超過多少銀子以上的采買或涉及到重要物品的采買就用這個法子,其他的還是按舊,讓買辦的人去就好。” 黛玉聽后,不由對鳳姐贊嘆,她只聽了一遍就理解了其中的利弊,而且還能提出‘大額開支適用招投標’的這個想法,果然這么多年的管家經驗不是吃素的。 黛玉說道:“姐姐說的是,這個制度也可以再繼續細分,比如日常開支還是按定例,由管事婆子們去領,超過二百兩的提前申報給林管家,超過五百兩的提前申報給鳳姐姐,若是超過千兩再申報給‘審核處’,府里共同決定是否支持。這樣細化下去,每筆銀子就卡的更緊了。” 王熙鳳琢磨了一番,只說道:“妹妹先這樣定,咱們等請示了太太和老太太,再改也來得及。” 探春說道:“之前我只覺得寶姐姐做事周到、心思細膩,現在看來林姐姐也一點不差!” 黛玉笑著看向探春,她知道在原著里探春前期和寶釵的關系更好,與黛玉的關系只能用一般來形容。 她在讀書的時候,分析過這個原因,可能是因為探春的媽媽——趙姨娘,在府里人緣極差,再加上一個不成器的弟弟賈環,所以探春想要得到別人的尊重,只能依附于當家主母——王夫人,而王夫人明顯是更偏愛寶釵的。 探春記得所有人的生日,卻獨獨忘記了黛玉的,這很難不讓人覺得是有意而為之。 但現在看來,似乎她們之間的關系有所緩和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