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可這事情吧,只要別人不知道,他們就是良民。 看看他們身上的衣服,腳上的鞋都是草鞋,駱秋文道:“你們怎么現在這個樣子啊,沒錢了,忘記你們還有好幾千兩銀子在我那里了?” 萬達著急了,“別說,別說,不是說好了等風聲過了再用么,那銀子是我們大家的,你不能貪了??!” “我又不差那點銀子” 駱秋文道:“其他的人呢?” 當日跟著李庸打劫胡家有二十多人了。 “有些人上山去了,有些人去了安州,李大哥死了之后,大家都以為你想獨吞,又怕你來殺我們所以都走了,現在就剩下我們了!” 臥槽! 你們把老子當什么啊。 駱秋文怒道:“麻痹的,老子出來混是講義氣的!” 說完,駱秋文一愣,死女人最喜歡這話,總是掛在嘴上。 也不知道紅鳳凰現在怎么樣了,過的好不好。 “行了,不和你們廢話了,跟我混不,不跟拉到,我手下有五六百人了!”駱秋文心說,快答應! 都到碗里來。 混的鞋子都沒有,光腳如此真的不當個土匪么? 萬博和萬達兄弟相互一看,然后嘀嘀咕咕起來,回頭又看看、駱秋文,感覺混得不錯啊。 李庸死了,他們就沒人關照了,一身本事也沒地方用。 搶過胡海一家之后,人心就野了,突然發現這活來錢好看啊再也不安心當一個普通的獵人了。 駱秋文至少也是認識的,算得上有交情。 兩人商量了一下就決定了。 駱當家的看起來很仗義啊,還沒想獨吞他們的銀子,有信譽。 這樣的人不跟誰? 萬達和萬博先見過了駱秋文喊大當家的,萬博就好奇了:“當家的怎么來城里?” “賺錢!” 兩兄弟眼睛一亮,又有錢賺了,自己的運氣真好。 “我們去給官府當護衛去!”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