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至于霍安怎么選,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霍安掐滅手中的香煙,再次點燃一根。 同時腦子里在衡量利弊。 現如今,所有傳媒家族主要的產業都是集中在報業和電視廣播這一塊。 雜志對于他們來說,只是附庸的產業。 但這只是暫時的,他不認為這群傳媒家族真的看不到雜志行業的前景。 要真是如此,就不可能不停的投資與收購。 《紐約客》雖然比不上三大雜志,但也不是什么小卡米。 亨克如果想要爭奪繼承權,吃下整個紐約客,學一學伊莉莎的父親,用心經營雜志,以此來增加籌碼。 這很正常,也能理解。 但是....為什么選擇他? 霍安自認為自己除了會寫點小說,沒有其他突出的優點。 相信亨克也知道。 讓自己這么一個沒有任何經驗的人去幫他拿下紐約客,亦或者在紐約客達到一些目的。 想想就覺得不可能。 既然如此,那他為何如此? 客廳里,不知過去多久,霍安想了半天也沒想明白亨克這么做的原因,他抬起頭眼含不明的問道: “亨克,在做決定之前,你先告訴我,你準備讓我去紐約客任職什么崗位?” “先從實習編輯開始怎么樣?”亨克隨口道。 霍安再次問道:“小說版塊?” 亨克點點頭:“可以,如果你想。” 聽到這個回答,霍安舉起手中的酒杯示意道: “去可以,但我先說清楚,我什么都不會,除了會寫小說。” 去他媽的,有這么好的工作,為什么不去。 不為別的,就為自己發表小說方便一點也行。 霍安想明白了,去就去,大不了摸魚。 只要他魚摸得好,不接觸紐約客的核心內容,就算哪天亨克讓他做什么,也好推辭。 再說了,真要為難,大不了拍屁股走人。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