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如果說詭異集合體是這場災害無可爭議的首責。 那它這個自詡宇宙管理者,宇宙秩序與法則締造者的意志,最起碼也要背個次責! 但,道理只是嘴巴一張一合的事情。 誰都會說,也誰都能理解。 可問題就在于…… 宇宙意志的“罪責”,無人可審! 就好比此時此刻,在場的所有人,有誰能制裁宇宙意志的罪行? 根本無人能做! 無論是審判還是問責,都輪不到林宇他們去做。 無他,只是他們太過弱小,單純不具備這樣做的資格罷了。 可以說,翻遍整個宇宙,都找不出來能問責宇宙意志的生靈! 而只要沒人能制裁,強者便是無罪! 就算造成了這么大的簍子,宇宙意志的光輝形象也不會有任何污點留下。 事情一解決,它還是那個宇宙意志,宇宙也還是那個宇宙,不會出現任何的變化。 至于說,有人不服,想要將這些惡劣事跡傳遍整個宇宙,從而動搖它的法則與秩序? 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說誰能做到,也不提它的“眼線”遍布宇宙。 從惜命的角度去講,也沒有哪個生物會有這樣的膽量,敢拿自己的小命開玩笑。 我承認,我有罪! 但吾,恕吾無罪! 能奈我何? 本來,事情也應該是這樣發展的才對。 自己暗示的這么明顯,任誰都能看出它的意思。 這群實力低下,剛剛幫自己解決麻煩的螻蟻,也會受到它的事后嘉獎,就更沒理由反駁自己了。 “總歸是幫吾解決了麻煩,給它們點報酬好了……” 宇宙意志這樣想著,自認為思路應該是天衣無縫的才對。 合則兩利,還是面對遠比自己強大到不知多少倍的“朋友”。 正常人的面前都只會有這一種選擇吧? 豈料,林宇面對宇宙意志暗戳戳的威脅話語,就像是完全沒感覺到一樣,主動上前一步。 踏! ……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