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掛斷電話后。 狄青將黃炳耀講的這件案子告訴了風叔,隨即一臉歉意地道:“不好意思,風叔。” “本來還說先給你們接風洗塵的,但沒想到突然又發生了這樣的事,我懷疑這件案子也與那個九菊社有關,所以只能先想辦法幫警方解決這件事了,不然我擔心會有更多無辜之人受到傷害。” 風叔聞言臉色也凝重起來,擺了擺手,沉聲道:“無妨,接風洗塵什么時候都可以,但涉及到人命的大事,一刻也耽誤不得。” “我也是警察,查案救人是我的職責,我和你一起去看看吧。” 狄青點點頭,隨即吩咐唐十二等人先把風叔的侄女阿蓮送到集團大廈,讓秋堤幾女代為照顧,他便和風叔兩人,驅車前往了油尖區警署。 此時已到深夜。 但為了這件毒品案,整個油尖區重案、反黑、掃毒等各個行動組的人都還在加班調查,尋找線索。 負責這件案子的是油尖區警署的行政長官馬五,一名高級警司,距離總警司也就是一步之遙。 本來這件案子辦好就可以升職的了,他為此準備了很長時間,原本以為就是一件普通的毒品走私案件,卻沒想到今晚在收網時發生了意外。 不僅女疑犯被車撞死,唯一的線索也就這樣斷了。 馬五此時頭都大了。 重案組辦公區里,馬五坐在椅子上,臉色難看地望著面前各個行動組的組長,道:“我不管你們用什么方法,一定要給我查清楚這件案子,重新找到線索,不然我如果升不了職,你們也就全都別干了!” “Yes,sir!”眾人不敢反駁,齊聲稱是。 “還有……” 馬五目光一轉,看向人群前方的重案組組長林賢俊,沉聲道:“林sir,今晚這件案子,是你們重案組負責的,計劃為什么會失敗?疑犯為什么會被車撞死?我希望你能好好寫份報告給我!” 林賢俊大概三十來歲模樣,聞言一臉為難,道:“馬sir,今晚這件案子確實有些古怪,那個女疑犯中了槍都跟沒事兒一樣,而且還力大無窮,一直拖著2237走向馬路中間,我如果不開槍打斷手銬的話,恐怕連2237都得和她一起陪葬了,我真不知道這份報告該怎么寫……” 馬五聞言眉頭皺的更緊了幾分,隨即他目光微閃,道:“你怎么寫我不管,總之先寫份報告給我,至于這件案子,我已經匯報了總部,相信總部很快就會派人來協助我們破案……” 踏踏踏…… 馬五話音剛落,一名警員就匆匆跑了進來,匯報道:“長官,外面有兩個人要見你,說是總部黃長官讓他們來的。” “黃長官讓來的?這么快?” 馬五愣了下,隨即皺眉道:“請他們來我辦公室。” “Yes,sir!”警員迅速離去。 馬五則又吩咐了林賢俊等人幾句,便轉身回到了自己辦公室。 很快,隨著腳步聲,敲門聲也隨之響起。 “進來!”馬五坐在辦公桌前的椅子上,看向門口,沉聲道。 房門打開,剛才的警員領著兩個人走了進來:“長官,他們來了。” 馬五抬頭望去,當看到那個年輕些的青年時,眉頭微微一皺:“青龍集團的董事長狄青?黃sir讓他來做什么?” 可當看到另一個身影,他不由愣了下,下意識喊道:“老四?你怎么來了?!” 風叔面色平靜,上前道:“馬sir,好久不見了。” 馬五回過神來,頓時大喜,連忙起身,拉著風叔的手道:“老四啊,你來的可真是時候啊,黃sir實在太了解我了,竟然知道這個時候我最需要的是你。” 風叔不動聲色地撇開馬五的手,淡淡道:“不是黃sir讓我來的。” 馬五再次愣了下:“不是黃sir?那你……” “馬長官,風叔是我請來的。”這時,狄青上前說道。 “你?” 馬五眉頭一皺,看向狄青,道:“狄先生,這件案子,是我們警方的事,與你們青龍集團無關吧?不知道你來這里做什么?” 這段時間狄青的名頭在港島這么響亮,馬五自然不可能不認識,他奇怪的是狄青怎么會來? 狄青淡淡道:“馬sir,是黃sir讓我來幫你破案的,而且說起來,這件案子還真與我有些關系。” “黃sir讓你來的?” 馬五更加疑惑,可當聽到后面一句時,頓時眼睛一亮,道:“你說這件毒品案與你有關?” “不是與我有關,是與我們青龍集團這次創辦的武術大賽有關。” 狄青糾正道:“我聽黃sir說,今晚被車撞死的女疑犯,她的男朋友,就是這次參加了我們青龍集團所舉辦的武術大賽的艾迪,我這幾天也查到些線索,與這個艾迪有關。” “什么線索?”馬五連忙追問。 狄青卻搖頭道:“馬sir,不是我不信任你們警方,而是這件案子有些詭異,恐怕只有風叔才能夠解決。” 馬五聞言,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隨即看了眼一旁的風叔,臉上再次露出笑容,道:“狄先生你說的不錯,這件案子確實有些詭異,想要破案的話,非老四不可!” “想當年我和老四搭檔的時候,老四他可是出了名的抓賊快、破案快,不知道破了多少奇案!” 風叔淡淡道:“你不用嘴巴甜,這么高的案子我戴不起,總之我既然來了,這種替天行道的事我一定會做。” 馬五頓時笑的更開心了,連連點頭:“對對!老四,這種案子你可是專家,我相信你一定能夠破案!” 狄青提前知道兩人是舊相識,也不覺得奇怪,上前擺了擺手,打斷道:“馬sir,你們要敘舊可以等破案以后,現在還是先說說這個案子吧。” “對對,案子重要!” 馬五連忙點頭,隨即將這件案子的情況仔細告訴了兩人,所講的情況與剛才林賢俊所言,大差不差。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