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若不是眾目睽睽,他定要將人揍一頓才解氣。 楊望川一聽要把錢吐出來,當即勢弱了,他最怕的,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只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將孩子搶去。 離開時,段姨娘還冷哼一聲,罵了一句,“什么人啊。” 裴徹當然也不會就這么放任楊望川,離了柳樹村就去了縣衙。 彼時縣令剛得知洛茹與裴家的關系,說是不心虛,到底還是有些慌張的。 一個已經與裴家斷絕關系的妾室,照理說,縣令秉公執法是不用怕的。 但,洛氏養育著國公府的血脈,國公府竟然沒有要回去,甚至,洛氏一直受著裴家的照拂,住著公主的房子,可見,她在國公府還是很有地位的。 “大人,國公府的二公子來啦!” 隨著捕快的通報,縣令趕忙起身,心想上午判的案子,下午人就來了?這也太神速了吧? 心想歸心想,一點也沒妨礙縣令的腿腳速遞,忙出去迎接裴二公子。 將裴徹母子請進來,不等裴徹問,縣令就主動將今早發生的事、案件經過、以及審判的依據一一說明。 裴徹禮貌地請縣令坐下,縣令見對方還挺好說話,沒有以權壓人要求放人的態度,暗自放松了些。 其實本朝是可以花錢贖刑的,但前提不能是殺人強奸或對生命造成極大傷害的罪。 像楊望川雖然被救活了,但洛茹的犯罪行為已經是事實,是不在贖刑的范圍內的。 裴徹沒提贖刑,而是將楊望川騙婚的行為闡述,在縣令為難時,他提出探望洛茹,洛茹看見裴徹,如同見救星,但并不是自己的救星。 而是救孩子。 在得知孩子已經被帶出來后,洛茹重重地松了一口氣,無力地癱軟在了地上,“楊望川要寫信,用孩子威脅我,我替他寫了信,這封信如果沒有被銷毀,就是證物。”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