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公正的審判-《無聲的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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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席上,受害者家屬和社會各界人士屏息凝神,他們的目光充滿了期待和憤怒。
媒體的閃光燈此起彼伏,記錄著這場審判的每一個瞬間,將這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傳播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隨著審判的深入,以歐天陽為首的歐氏犯罪集團的罪行,被一一揭露,被告方律師團的辯解,也顯得越來越蒼白無力。
這一日,當再次開庭之后,經過最終的雙方陳詞之后,審判庭經過短暫的退庭商議,審判長敲響了裁定的法槌。
這一刻,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等待審判長的最終宣判,一時間,法庭陷入了一片寂靜,歐天陽等人也不禁抬頭看了過來,畢竟,這是對他們的最終審判。
直到這一刻,歐天陽心中仍然還有著一抹幻想,也許自己可以逃過一死。
很快,審判長洪亮的聲音響起:“根據對歐氏犯罪集團一案的審理,經審查,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本庭認為,被告人歐天陽的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殺人罪、非法持械罪等多項罪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等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此,本庭判決如下:被告人歐天陽,犯拐賣婦女兒童罪、殺人罪、非常持械罪等,罪名確鑿,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即刻執行!”
“本庭判決如下:被告人袁穆杰(胡星),犯拐賣婦女兒童罪、殺人罪等,罪名確鑿,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即刻執行!”
“本庭判決如下:被告人李鐵山(鐵子),犯拐賣婦女兒童罪、殺人罪等,罪名確鑿,數罪并罰,判處死刑,緩刑2年!”
“本庭判決如下:被告人謝三,犯拐賣婦女兒童罪等,罪名確鑿,數罪并罰,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
“本庭判決如下:被告人歐青青,犯包庇罪、非法交易罪等,罪名確鑿,數罪并罰,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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