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當然,股份是沒的,“奸詐”的親爹一點股份都沒給。 不過沒關系,都是自家產業,子瑾一直兢兢業業。 直到子瑾三十五歲那年,楊睿和溫暖見三兒子完全沉淀下來,才把公司的股份分給幾個子女。 子瑾作為公司的繼承人,又是公司的開拓者,占股51%,擁有絕對的控股權。 剩下的股份則是由甜甜、成成和子瑜平分,他們三人,屬于躺著都能拿錢的那種。 除此之外,楊睿和溫暖還給各個子女分了不少的田產、房產、店鋪,這些給甜甜成成和子瑜的略多些。 這么平均下來,誰都不吃虧。 楊家兄弟姐妹和睦,子瑾也并不計較細枝末節的那些。 兄弟齊心,其利斷金。這是爹娘從小就教給他們的話,子瑾也一直記在心里。 若干年后,子瑾把公司發揚光大,越做越強,成了吉省數一數二的富豪。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