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美利堅從流浪漢開始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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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們,我其實(shí)也是個看了十幾年小說的老白讀者。
長久以來都有創(chuàng)作的想法,某天,看到了一個靈感,就提筆開碼。
我是第一次寫書,從前只寫過一個很不成熟的短篇,那個寫的很爛,字?jǐn)?shù)也不到一萬。
真正提筆寫書后,感覺寫作是個很有趣的事情,我到現(xiàn)在還保持著講故事的熱情。
只是講故事的難度越來越大了,這種難度的變化是以指數(shù)級增長的。
起初,人物只有主角,故事圍繞著主角的視野寫就好,很簡單。
但漸漸地,主角在這個世界里一步步走了下去,認(rèn)識了不同的人,遇到了不同的事。
人物相遇,故事開始。
我喜歡的故事是,每個人物都有豐滿的靈魂,每個劇情都符合人物、事件的邏輯。
這真的挺難的。
寫的越多,越理解為什么很多作者喜歡用老套路。
老套路省去了構(gòu)思劇情的腦細(xì)胞,真的可以輕松太多。
就在我上架前的最后一章,我設(shè)計的原劇情是拉趙虹錦出來。
給她設(shè)計一個舔狗,舔狗拉她去參加自己的生日派對。
然后趙虹錦喊成大器演男友。
真的,這個劇情我寫了差不多三千字。
然后我意識到,這劇情有點(diǎn)......你懂的,我就意識到,這樣不行。
我不能妥協(xié)啊,妥協(xié)一次,就有第二次,妥協(xié)多了我就廢了。
所以,我刪了很多字,重新梳理劇情線,疏理可推進(jìn)的細(xì)節(jié)。
改文真的很難,這是逼自己否定過去的自己。
我改了大半天,才把三千字劇情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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