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二 律條-《逆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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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準說到做到,真的來到了汴梁縣衙。
天子腳下的縣衙,自與他處不同,汴梁知縣可是從五品,發展前途大大的。
聽聞新成立的醫保司郎中寇準到訪,汴梁知縣楊宸卿連忙迎了出來:“下官見過寇大人。”
寇準回了一禮:“楊大人,本官此次是為偷兒導致孕婦被撞一事前來,請問楊大人,這個案子斷了嗎?”
楊宸卿一怔,不過還是禮貌的回到:“寇大人,此案正在審理之中,未知寇大人有何指教?”
“本官聽說那偷兒不肯認罪?”
“確是不肯,下官正在設法令他認罪。”
“如何設法?大刑伺候?不是他做的,你就算殺了他也不會認啊。”
“雖不是他親手所為,但事情卻因他而起,自然由他來抵罪。”
“不是他做的,如何抵?楊大人莫非要制造冤案不成?”
楊宸卿有些吃不準,試探了一句:“大人與那偷兒有舊?”
“本官如何與偷兒有舊?只是好打抱不平而已。”
楊宸卿又問了一句:“敢問大人,醫保司是否還監管刑名?”
“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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