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三 自由和禁止-《逆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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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一群御史不能接話,柴宗訓笑到:“慕容兄怎會與寇準一起?莫不是他還咆哮了你刑部?”
“回皇上,臣倒要感謝寇大人咆哮刑部,令臣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律條的重要性。”
“哦?說來聽聽。”
慕容德豐將案情說了一遍,柴宗訓一時也不知道該如何去斷。
不過作為千年之后的靈魂,他知道寇準和慕容德豐的主張代表了兩面:法無禁止即自由;法無授權即禁止。
“這個其實并不矛盾,”柴宗訓說到:“于個人來說,無律條治罪,自然代表無罪;于朝廷來說,無律條,無圣旨授權,自然不能越權。”
“皇上的意思是,不該偷兒抵罪?”寇準問到。
柴宗訓微微皺眉,沒有直接回答。
寇準繼續說到:“臣以為,不該偷兒抵罪,該青年賠償,但這筆錢不由青年拿出。”
“地方官員,無法教化百姓向善,就該拿出部分俸祿以為見義勇為之獎賞,倘確認青年并非有意,這筆獎賞便可充做賠償金付與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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