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5 服舍違式-《崇禎聊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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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回京當日,便直接傳旨駁回溫體仁的請罪奏疏,還請辭,依舊不準,按著慣例來回演了幾次后,溫體仁照樣是內閣首輔,該干啥還干啥!
只是第二日,皇帝就下了圣旨,正式向天下宣告,重點強調了《大明律》卷十二,《明會典》卷一百二十九“服舍違式”條,即:凡官民房舍車服器物之類各有等第,若違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敘;無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長、工匠,并笞五十。若僭用違禁龍鳳文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工匠杖一百,連當房家小起發赴京籍充局匠。
不過考慮當前民情,允許官民有半年的時間進行整改。半年后,嚴格執行,并把這服舍違式的執行情況列入官員的重要考核指標。
緊接著又下了第二道圣旨,朝廷鼓勵為善,因此對品德兼有,由官府認可的,可以在房舍車服器物之類給予優待,以資鼓勵。接下來便是詳細地條款,如捐學助資,鋪路修橋等。
這個旨意一下,頓時京師內外,議論紛紛,街頭巷尾,全部都是這個話題。沒辦法,因為這個圣旨幾乎和大明所有人都有關系。
這不,在京師有名的“醉仙樓”,一二樓的食客,都在討論這事。
“呀,劉兄,最新的朝廷公告沒看到么,竟然敢穿如此亮麗之服?”一名先到的胖子食客,對于晚來的朋友笑著說道。
開國律法中有嚴格規定庶民百姓只能“服淺色”,不得穿閃光錦綺,首飾不得用金玉珠翠。因此,這胖子一看衣服顏色就說這話了。
那個劉兄聽了呵呵一笑道:“不是有半年時間么,不多穿穿,以后才是真得不好穿出門了!”
“來來來,小二,點菜!”胖子聽了,先招呼了小二一聲,而后又笑著對他朋友說道,“這倒也不會,劉兄府上不是有錢么?出點錢做做善事,得個善人的稱號,就能法外開恩了!”
“這哪是出點點錢!”這劉兄聽了,有點郁悶地搖頭道,“只是出錢這種,是每年都要出錢才行的。只有朝廷認定的‘賢善’或者‘大師’稱號之人,才能一勞永逸!”
“‘大師’稱號?還是算了吧!“那胖子聽了搖頭道,”就算是那些大師,估計也沒幾個人能得到朝廷這個封號,告示上說了,大師可不只是手藝精湛而已,必須是能做出利國利民,或者留福后世子孫的好東西,由陛下親閱認可的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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