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籃球被唐潛大力抽飛,標準的直上直下,身體也沒有侵犯對手的進攻圓柱體,是個絕對的好帽。哈登這球已經發力了,卻發現他完全撞不開撞不動湖人隊的29號。而你這種空中對抗,要是不能破壞對手的空中平衡和身體重心,防守者就可以更加輕易地調整姿勢和時機,伸手蓋帽。 “你還想要碰瓷?”唐潛落地后嘲笑了一句道:“來試試啊。” “你……”哈登氣得胡子都要起來了,可還是先回防再說,等下再來算賬。不過事實證明,哈登就算是趕回去了也沒有什么用,他現在還是標準的“夜店登”,防守端根本不給力,也不集中注意,一心只想要留力在進攻端表現。這樣就被巴特勒給打進了一個。 哈登快速運球,根本也不給球隊的1號位貝弗利,到了前場就生突。狀態更加提高了,在巴特勒看起來宛如渾身都可以“碰瓷”似的,節奏晃動,巴特勒又被過掉了。沒有叫擋拆,一對一突破。哈登本賽季真的是比以前成長了太多,狀態起來后,二防的球員,他也是可以將其生生攻破的。 場均29+得分,不是大白菜了。 他這個賽季到達了準超級得分手的領域。 難怪這么自信,不是無端端。 可很遺憾,唐潛不僅僅是一防而且是DPOY,不僅是DPOY還是歷史上最強的蓋帽王之一,距離蓋帽之神的領域,也不會完全看不到頭了。加上“魔獸”霍華德的加成,唐潛現在比正常狀態的他,還要強。哈登也來了脾氣,以前自己的實力不夠就算了,難道本賽季都提升到了準超級得分手了,還不能一剛這個東方中鋒嗎? 他不信!也不愿意相信!所以必須試一試!打破自己內心的魔障! 否則這個賽季,估計又要面對湖人隊表現渾渾噩噩,打不出自己的狀態了。 隨著自己的能力越來越高,有些東西也愈發不能忍。比如說心理陰影和心理壓迫。這對于要成為頂級球員的人,都是巨大的侮辱。而要破掉這個東西,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戰勝對手。就這一個辦法,沒有其他。哈登比起上個賽季進步了很多,雖然叫他“夜店登”,可不能去否認掉他的進步。因此本賽季哈登,才這么順利壓倒了霍華德,成為了火箭隊名副其實的第一人。帶隊老大。因此他才這么希望在本賽季打破這個東方人給他的心理壓迫。 “夜店登”爆發了,不管是籃球場的刺激還是自尊的刺激還是自己突破的刺激還是卡戴珊“加大餐”的刺激。反正,他居然爆入了“進攻The.Zone”當中。這一下,巴特勒徹底攔不住了,哈登一個虛晃變向+小急停急起,穿過了巴特勒,再次殺入了湖人隊的禁區當中。 哈登有點執著了,他完全可以憑借現在的狀態打打投籃的,可他已經被這個東方人給壓制了好幾年了,每次碰到都要被“上課”。以前還好,總感覺是自己實力不夠,被“上課”就算了,但現在自己都進入了準超級得分手境界了,難道還不能干掉對手嗎? 還不能踩下對方一次?不說季后賽,常規賽也好啊!!! 哈登要破掉自己的心里魔障,所以他感覺到了自己的狀態大幅度提升后,第一想法就是挑戰。 要干翻這個討厭的湖人隊29號。 其實換位思考一下你就知道哈登這么做并不神經病,話說他雖然喜歡逛夜店,卻也是有野心的球員,訓練也絕對不會是那種打醬油的。既然如此,怎么可能接受老有人壓著自己呢?你要是哈登,你會接受?當然也不可能。所以,必須要打破。必須要挑戰。 哈登未來也是一個MVP級別的球員,巔峰是準超巨沒跑了,能做到這個高度,都是傲視一方的霸主的。既然是一方霸主,又哪有可能這么寬容,可以讓自己的腦袋上老有別的球員?NBA就是個挑戰和被挑戰的地方。不挑戰,不被挑戰,那不是這個籃球殿堂存在的意義。 唐潛感受到了火箭隊13號眼中的斗志,他也收起了玩味,畢竟任何認真挑戰的球員,都是值得尊重的。不管他喜不喜歡哈登的做派,都沒有關系。這一刻,后者就是值得自己認真面對的對手。值得自己認真對待的籃球手。 來吧,讓我看看你的進步吧,詹姆斯.哈登。 哈登也加速沖了進來,沒有人過來,這,也是唐潛的尊嚴。 在自己準備好的情況下,在常規賽,他不需要別人過來幫忙。 有人要正面挑戰自己,他都會點頭接下。 拉里.布朗其實個人是有點反對唐潛這么“任性”的,可是,目前為止,這個家伙基本上都做到了壓制挑戰者。這種情況下,你還能說什么呢?難道籃球的防守本質不就是讓對手不進球么。29號既然只靠自己就做到了,那也只能算了。其實站在籃球體系的角度來說,他這樣如果真的可以單防住任何挑戰者的話,對于整個球隊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畢竟再好的補防和協防,都是站在破壞原始的防守體系上進行運轉的。絕對沒有什么協防和補防是不出現另外位置的失位的。 就是看彌補的速度夠不夠好,質量夠不夠高。 若29號真的可以“一肩擔”,湖人隊的原本防守站位防守體系也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持,這樣的話,對手想要打什么突分就基本上沒有指望了。只是,哈登本賽季也是場均29+的存在,加上現在狀態也起來了,你還能一個人攔得住嗎? 燙。 天朝體育臺。 張合理就表示很著急道:這種球怎么也不協防一下呢,這太危險了,完全是把唐潛暴露在了哈登的火力重擊之下啊。至少也要稍微延阻和延緩一下啊!這個球湖人隊打得太不合理了!太不合理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