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NBA的薪資結構是比較復雜的部分,閔聰達還來不及做功課,一本勞資協議(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簡稱CBA)多達400多頁,還都是英文,根本看不過來。 根據99年停擺談判的勞資協議,對新秀球員的合同金額、年限做出了明確規定,首輪新秀的合約年限為4年,包括兩年的全額保障和兩年球隊選項。 合同金額是根據選秀順位來決定的,99年之前新秀合約金額是前7年同樣順位新秀年薪加權平均計算得來。 從99年開始,以98-99賽季的合同金額為基準,每年上調5%。 (ps,不是每年遞增百分之五,而是增加98-99賽季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五,是一個固定值。) 比如98-99賽季狀元秀的標準合同金額,第一年是267萬美元,百分之五約為13萬4千美元。 后面狀元秀的標準合同金額就每年增加13萬4千美元。 累加到2009年,狀元秀合同的標準起始金額已經變成415萬美元了。 起始金額是415萬,之后可以每年遞增10%,到最后一年球隊選項,最大可以遞增26.1%。 所以,2009年狀元秀的標準合同金額,是4年1900萬,第一年415萬美元。 不過這個金額是標準金額,實際操作中可以在80%-120%之間上下浮動,每年遞增的幅度也可以商議,不超過10%即可。 絕大部分情況下,球隊都是以標準金額的120%和球員簽約,特別是狀元秀。 從1999年新勞資協議施行至今,還沒有哪個球隊不是以標準金額的120%和狀元秀簽約。 因為首輪秀,尤其是高位秀都是球隊看中的潛力新秀,要進行重點培養的。 而奧爾謝代表快船給出的這份合同報價,恰恰就是標準金額,也就是100%沒有上下浮動。 “斯蒂芬-庫里的確是狀元秀,但戴爾你知道,這是個意外。他本來應該在第八位被尼克斯選中,那樣的話他只能拿一份4年1000萬的合約,只有我們這份合同的一半?!? “總之,你們還是賺了戴爾,不是嗎?” 奧爾謝的解釋充滿了傲慢,當然他是故意的,合同金額他根本沒有和閔聰達商量。 畢竟,選擇庫里這件事,閔聰達也沒有和管理層商議,五分鐘就給出了決定,把球隊之前的工作都給否定了。 所以,他要在這件事上為難庫里,更是為難閔聰達。 戴爾-庫里搖著頭,非常憤怒,他幾乎要拉著兒子離開會場,因為快船的這份報價實在是讓人無法接受。 庫里的臉上同樣有著怒容,他是一個心氣很高的球員,雖然不認為自己會在第一順位選中,但他知道那不是他實力的問題,而是球隊眼光的問題。 “如果你們不準備用狀元秀的待遇來對待我兒子,那你們就不應該在第一順位選擇我兒子!” 奧爾謝幾乎要脫口而出“我們本來就沒打算選他!”還好一旁羅瑟摁住了他讓他冷靜。 會議室的氛圍一時間劍拔弩張。 一直在一旁冷靜觀察的閔聰達很快意識到了問題所在。 奧爾謝這小子,在合同上做手腳羞辱庫里是吧?就因為我選了你們不想要的人? 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行為不值得提倡,領導都做了決定了,怎么能隨便使絆子呢? 閔聰達這時候起身,關上了會議室的門,拍了拍戴爾-庫里的肩膀讓他坐下。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