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蘭多夫、兩個戴維斯進局子的照片都曝光了,這洛杉磯媒體的效率著實是可以的。 閔聰達應對的效率也是非常之高,他立刻召開記者發布會,向媒體通報此次事件。 閔聰達在發布會上聲稱,雖然目前警方調查報告還沒有出來,但作為球隊總經理,以及事件的親歷者,他一定站在球員的立場上。 “雖然我反對并譴責暴力,但我認為快船的球員都是優秀的,了不起的,作為他們的總經理我為他們感到驕傲,所以我在精神上與他們同在,在經濟上,球隊將為他們支付斗毆導致的物品損壞和維修費用!” “我并不認為他們犯了什么不可饒恕的錯誤,在真相沒有出來之前,對我的球員的譴責都是不公正的!我相信他們,相信蘭多夫,相信戴維斯!” 坐在閔聰達旁邊的媒體主管瑞切萊,還有球隊總裁羅瑟兩個人的臉都綠了!這家伙在胡說八道什么呢? 球員都打人了你還無條件護犢子?而且球隊還要為球員賠償損失?球隊不找球員要賠償就算不錯了! 因為理論上來說球員是球隊資產的一部分,球員參加高危的活動,或者打架斗毆傷到自己,都屬于對球隊資產的傷害,是違反合同規定的。 下面的媒體記者們也都面面相覷,這個斯瑪特-閔可真是個瘋子,他開發布會是為了澄清還是為了抹黑球隊的? 閔聰達無條件支持自家球員暴力行為的言論很快在聯盟掀起了第二道波瀾,各種批評聲音紛沓至來。 “斯瑪特-閔的這種言論令人感到憎惡,暴力在NBA,不論是場內還是場外都不應該被允許。” “NBA一直在推動非暴力的運動,總裁斯特恩將NBA從70年代的暴力泥潭中拉了出來。很難相信一個球隊的總經理會說出這樣的話。” “我們應該好好調查一下這個人,他是如何取得斯特林的信任,坐上快船總經理寶座的。他上任以來的所作所為表明,他完全就是個無能的小丑。” 負面聲音如同潮水般涌來,大衛-斯特恩都親自給斯特林打電話,要求他必須處理這件事。 一直在外面度假,完全不操心球隊事宜的斯特林再次選擇了裝聾作啞,說閔聰達沒有違反任何規定。 斯特恩說:“他的負面消息太多了,支持暴力是不被允許的!如果你不出手的話,我會以聯盟辦公室的名義,向全聯盟發起申請,解除斯瑪特-閔的球隊總經理職務!” “當然,如果他識相的話,最好自己辭職。” 事態一時間朝著不可控的方向發展,但閔聰達看起來穩坐釣魚臺,這正是他希望看到的結果。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