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如果哪天閔聰達擺爛成功,讓快船隊破產了,那這些短片、紀錄片連同它們的版權,不過就是球隊知識產權和商譽的一部分。 破產清算的時候估個價,拿去抵債拉倒了。 可如果馬上把版權賣掉,就是實實在在的現金。 三千萬現金,刨除成本,二千萬的利潤啊。 上個賽季的總冠軍球隊洛杉磯湖人賽季利潤也不過就五千萬美元。 你這半個賽季沒打完呢,咔球隊賬上多躺了兩千萬的現金。 你讓那些評估機構怎么想?還不蹭蹭的給你好評,市值直往上漲啊。 明確了這點,閔聰達告訴喬丹-皮爾:“好好拍,慢慢的拍,不要把眼光放在當下的利益上。我之所以給你1000萬美元,就是希望給你一個很好的創作環境,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明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斯瑪特先生,我會回絕福克斯電視臺的。哦對了,您打電話找我是有什么事?” “我找你?呃…我…我找你就是為了這件事,你好好領會我的意思吧。” “是的,我已經完全領會了您的意思,你的高瞻遠矚,讓我欽佩,真的。” 喬丹-皮爾完全領會了閔聰達的意思,其實他本來就想,暫時不要把《籃球與基》的版權賣掉。 一來一旦賣掉版權簽了合同,接下來好幾年都要拍這一題材,被福克斯電視臺拿鞭子趕著拍。 不僅僅質量會下降,創作樂趣也會降低。 現在就很好,閔聰達是個寬松的甲方。 資金充足,創意充足,時間充足。 他們可以好好打磨他們的想法。 并且拍攝自主權掌握在他們手中。 他們想拍籃球拍籃球,偶爾也能拍些別的東西,反正斯瑪特先生又不管。 如果賣給了電視臺,那肯定要做成節目,怎么拍要受制于人,想想還是算了。 喬達-皮爾有個雄心壯志,未來他要拍一部屬于自己的電影。 屆時,他一定要讓斯瑪特先生和他的洛杉磯快船,得到一筆巨大的收益!能比肩空中大灌籃。 (本章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