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電話在響了七八下后終于接通了,對面傳來粗暴的聲音:“你是誰,到底想干什么?我在工作!” 閔聰達一聽,原來是上班族,好的,接完這通電話,你可以不用上班了,幸運兒。 “你好,我是洛杉磯快船的總經理斯瑪特-閔,我要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你設計的洛杉磯快船隊新LOGO被選中,中標了。恭喜你,將獲得250萬美元的合約,來完成這項設計。” 閔聰達說完,等待著對面的驚喜,狂叫,或者大哭。 結果,對面愣了幾秒鐘,問道:“洛杉磯快船設計的LOGO?什么時候的事,我什么時候設計的?” 閔聰達想難道我打錯電話了?核對了一下電話號碼,沒錯啊。 “一周前,快船隊發出250萬美元投標新LOGO的新聞,你忘記了嗎?你的設計讓人印象深刻,就是把紅球改成藍球,藍字改成紅字,你還記得嗎?” 閔聰達這么一說,對面好像想起來了。 “噢噢,我想起來了,我就是…我就是隨手一改…” “天才的想法總是來自隨手一動,祝賀你,250萬美元歸你了。什么時候到斯坦普斯來,我們見面,把合約簽了。” 對面的聲音略微激動了一些,但也沒有特別激動。 “好的,那就今天,等我下班以后吧。你是快船的經理,斯瑪特?” “是啊,你叫什么名字?” “坎耶,坎耶-韋斯特。” 坎耶-韋斯特?感覺好像有點熟悉,但又記不清是什么人。 不認識,管他是誰呢,能做出那樣設計的也是個250。 “韋斯特,你在哪兒上班?什么時候下班能來?我下班很早的。” “呃…我在Fendi做實習生,我5點半下班就來。” 小伙子還是實習生啊,那你以后不用上班,拿著錢回家偷著樂去吧。 (本章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