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流光微醉 3-《流光微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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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容容不高興了,這個凌水曜怎么變臉變得這么快:“凌總!你這可有點兒趁人之......”
華佳航打斷林容容的話:“全部就全部。同意!”
“佳航!”林容容抗議,這個時候賣股票本來就是賠本買賣,華佳航怎么可以這么隨便就答應。
華佳航只對林容容說了一點六個億。他可沒說那八千萬,現在,凌水曜主動說要全買下來,他當然不能錯過這個機會。
“你和嫂再商量商量,我不急。咱們做交易要你情我愿,將來我還想佳航兄照顧我呢。”
“不用!不用商量!現在,我們現在就過戶。”華佳航生怕凌水曜有變。堅持現場交易。林容容在一旁干生氣沒辦法,是她先找上門來求人買股票的,現在人家說買了,她怎么能出爾反爾,何況她老公可是迫不急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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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常文強從看守所出來后便被夏之北請到了家里。常文強將案情詳細地陳述了一遍:“我們現在很被動。警方那邊有證據,明德又有殺人動機。我們這里既無人證又無物證。而且,明德承認,那條項鏈是他的。”
“明德怎么說的?他說那條項鏈是他的,一直戴在身上?”暮思雪在一旁緊張地問。
“哦,這倒沒有。明德說那條項鏈兩個月前就丟了,可具體什么時間丟掉的,在哪里丟的,他說不出來。”
兩個月前?現在是八月,兩個月前......兩個月前明德有一部分時間在家,有一部分時間拍外景。暮思雪問常律師:“我明天可以去探視嗎?”
“今天已經是個例外了......”常律師有些為難。
夏之北問暮思雪:“為什么?”
“兩個月前的那段時間,我和明德在一起的時間比較多,說不定我們在一起會想起項鏈是在什么時候丟的,至少參確定個大概范圍。”暮思雪解釋。
夏之北點點頭,又問常律師:“我們現在能做的都有哪些?難道就沒有對明德有利的事情?”
“一是,我們要求警方提供死者衣服上每一滴的血液鑒定,如果有第二種血液,那一定是兇手的。這種可能性很小,如果有,警方就不會批捕明德了;二是,明德雖然沒有時間證人,但他們也沒有人證,只憑一條項鏈很難定罪。但是,那個殺人動機很可怕,警方有人證,說十年前明德差點兒把死者打死。”
“誰?誰能證明十年前的事情?”
“華陽那邊的警察。明德是在派出所打的死者。”
暮思雪快要瘋掉了,十年前,又是十年前。她怎么什么都想不起,她就是個廢人,明德都快被他們說成殺人犯了,她卻一點兒忙也幫不上。
夏之北看到暮思雪有異樣,約了常律師改天再談,讓李管家將常律師送走。
“纖兒!別怕。明天你去見明德,你們在一起好好想想那條項鏈最有可能在哪里丟的,在什么地方丟的。放心!這可以人命關天的大案,沒有確鑿的人證和物證,不會草草結案的。”
暮思雪撲進夏之北的懷里:“爸!真的嗎?真的不會草草結案的。”
“當然。我們明天去見明德。明德一定會想起來的。”
“我現在就想,現在就想,兩個月前所有的事情。”暮思雪離開夏之北的懷抱,往自己房間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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