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巡邏警戒給多少積分? 洗衣服打掃衛生給多少積分?? 出去尋找食物給多少積分?? 這些也同樣需要仔細斟酌。 否則收入和付出不成正比的話,必然會導致成員做事的積極性下降,最終也會影響到據點的發展。 關于這一點,林默之前其實和李建民、謝春一起討論過。 只是并沒能討論出一個太具體的結果。 但是現在,他必須要拿出一個標準了。 “據點成員中,掙積分最難的是老病殘,還有婦女和孩子,所以物品的定價,應該以他們能吃飽為基準。” 林默念頭轉動著,然后拿起筆快速寫了起來。 半個小時后,他放下了筆。 而此時,他面前的A4紙已經被寫滿了。 簡單總結一下他的定價: 類似打掃衛生這種基礎工作,每工作一天能得到10個積分。 而與之對應的是,一個面包一積分,一瓶水兩積分。 以正常成年人的飯量來計算,每天6個面包2瓶水應該足夠填飽肚子了。 而6個面包2瓶水,正好是10個積分。 當然。 這只是最基礎的。 除了面包和水之外,還有方便面、火腿腸、肉、蔬菜,海鮮,甚至還有香煙、酒水、飲料……等這些東西,每一種定價都不一樣。 也就是說,在第三支隊,每天只要隨便干點活就能填飽肚子,保證不會被餓死。 但是想要吃香喝辣,就必須想辦法付出更多的勞動才行。 這樣一來,據點成員為了過上更好的生活,自然會更加努力。 另外,林默還制訂了一些類似‘績效’的獎勵措施。 會定期對表現優異的成員予以獎勵,以此來激勵其他成員的積極性。 倒不是說,他非要像無良資本家一樣,想方設法的壓榨據點成員。 而是當前的第三支隊,真的還不到可以放松的時候。 “暫時就先這樣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