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林朝辭和小蝶雖然是云嵐宗的弟子。 但在中州,他們和散修無異。 甚至還不如某些散修。 因為當地的一些散修熟悉周圍的地理環境,甚至跟周圍的大家族子弟或是大勢力修士有交情。 談不上交情有多深。 混個臉熟還是能做到的。 即便這些大家族子弟或大勢力修士不可能為他們戰斗,但這些人能提供的情報價值是非常可觀的,有什么風吹草動,這些散修也能知道。 這足以讓他們搶占先機。 就算吃不上肉,也能撈到一口湯喝。 但林朝辭和小蝶顯然沒有這個優勢。 一般都是跟風。 聽說什么地方有機緣,就過去看看。 能搶就搶。 能爭就爭。 搶不到或爭不到也不會強求。 說一千道一萬,命才是最珍貴的。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不過,考慮到林朝辭目前的戰力,尤其是他手里的那兩具斗圣尸骸,一般來講,也沒人能搶的過他就是了,中州的斗圣雖然不少,但散修出身的斗圣也著實不多,大部分有家族或有門派的斗圣,都會選擇坐化在自家的勢力里,包括各種功法斗技,也會傳承給后人,像兩年前在丹塔附近出現的那座無主斗圣遺跡純屬個例,上千年都不一定能刷出來一次。 大部分遺跡的創造者都是斗宗。 斗尊遺跡都很少見。 像林朝辭這種帶著兩具斗圣傀儡過去搶物資的人。 確實有點不講武德了。 至于那些所謂的情報優勢。 在絕對的實力面前,全是狗屁。 包括背景。 在作為通用答案的實力面前,也一樣的不堪一擊。 這個社會確實沒有擺脫人情關系。 但在人情關系之上。 永遠是弱者求助于強者。 永遠是弱者需要看強者的臉色行事。 因此,林朝辭和小蝶渾水摸魚,也沒少搶資源就是了,頂多是有些遺跡和相應的機緣趕不上,消息不夠靈通,就算過去了,原有的利益也被瓜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湯湯水水無益,或許對一些斗靈、大斗師、斗師有用,但對于斗王和斗王之上的修士,純屬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沒有那種爭搶的必要性。 幸好林朝辭也沒指望自己靠這種方式發家就是了。 從始至終,他的目標都很清晰。 出門在外,就是為了歷練。 畢竟,資源對他來說是可有可無的,他的毛筆就可以憑空創造出資源,只是需要他用斗氣等超凡能量置換,不值得,但如果他真的需要資源,也不是不能用毛筆創造,主動權在他的手里,而他的容錯率也會被無上限的提升。 說白了,制造資源和吸收資源中間存在著轉換率。 以他目前身為大斗師的境界來舉例。 假設他可以用四分之一的斗氣,驅動毛筆,創造出一顆四品丹藥,也就是說,他拼盡全力,可以創造出四顆四品丹藥,這就是他的上限。 那么,在創造出一顆四品丹藥后。 他的斗氣容量剩余為四分之三。 在這種情況下,假設他服用了自己創造出來的這顆四品丹藥,那么,他能補上來的斗氣絕對不是創造所用的四分之一,而是低于四分之一,因為總會有一部分藥效在創造后流逝,哪怕是剛剛創造出來的,也必然會有丹香,而丹香這種東西也屬于丹藥本體藥效的一部分,故此,用斗氣創造丹藥給自己服用,然后用補充上來的斗氣再次創造出丹藥,想要左腳踩右腳登天,只能說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要么苦修,要么吞噬其他資源。 沒有捷徑可走。 除非他消耗其他屬性的能量。 比如說消耗魂力、內力、法力等等。 提升斗氣體系的境界。 但不管是魂力還是內力,亦或是法力。 消耗完也是需要補充的。 不管怎么算,結果都只有一個。 劃不來! 所以,林朝辭從未刻意創造資源,也從未刻意掠奪資源,他對資源和機緣一直秉持著一個公正的態度,也就是說,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有自然更好,沒有也不用沮喪,真想要的話,直接用毛筆創造一個就行了,不敢說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但可稱吾性自足不加外求也。 也正因如此。 不管去往何方。 對林朝辭而言都沒什么區別。 率性而為。 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跟著鳳清兒去天目山脈湊個熱鬧,也就不奇怪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