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說實話,納蘭嫣然的死活,林朝辭并不在意,就像納蘭桀和納蘭家族的覆滅與否跟他毫無關系一樣,先別說納蘭桀這個老東西不怎么樣,納蘭嫣然倒是勉強能看,好歹有認賭服輸的加成,算得上守信,而納蘭桀在云嵐宗的事件中,沒有任何一次是站在蕭炎這邊的,除了嘴上說的好聽之外,沒有其他的任何表示,本質上是不可信的,就算納蘭桀可信,說到做到,也不足以成為他在意的理由,畢竟,決定他是否在意的是關系而非人品道德。 說白了就是立場大于喜好。 當然。 這是一個完整的邏輯。 立場>喜好。 喜好>選擇。 選擇>立場。 因此,決定林朝辭回去的是立場。 是當年的選擇。 因為如今的納蘭嫣然已經是云嵐宗的一份子了,甚至說,是小蝶的師妹,也就是云韻這個師姐的二弟子,雖然他并不否認婚約一事,人各有志,他站在中間也不好偏向任何一方,如果偏向蕭家,制止納蘭嫣然退婚的行為,那么,納蘭嫣然必然不滿意,云嵐宗內的不少長老也會有意見,不管公不公開他的身份,也就是蕭家子弟這一層,都會引起暗流涌動,而如果他偏向納蘭嫣然,蕭炎必然會不滿意,蕭家也一樣會不滿意,再怎么說,咱們也是一家人,你幫著外人對付自己人,這說出去未免有些太過分了吧,沒你這樣干的! 所以,站在他如今的角度來講。 確實是左右為難。 但凡事有利即有弊。 利用的好,他也不是不能成為蕭家跟云嵐宗之間的這根橋梁,并將這件事定義為大水沖了龍王廟,一家人不識一家人,純粹是一場誤會。 其實,最主要的點還是納蘭嫣然。 她退婚一事本沒錯。 錯就錯在了方式不對。 如果她沒有耀武揚威的帶著云嵐宗的人登門拜訪,而是帶著長輩,當然,納蘭桀已經不會同意,也不好意思登門退婚,云韻也沒那個精力,但從云嵐宗里帶一個斗王長老下山,還是不難的,更何況,又不是一去不回來了,算上來往的路程,頂多一個月的時間,相當于出了個差,任何長老都不介意幫這個小忙,總之,趁著某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潛入蕭家,拜訪蕭戰這位族長,然后讓蕭戰把蕭炎找來,四個人坐下,好好商量,私底下把婚約的問題解決了,蕭炎也不會跟納蘭嫣然結仇。 頂多是在日后功成名就時笑上一聲。 表示納蘭嫣然有眼無珠。 正所謂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身為穿越者。 這點道理,蕭炎還是明白的。 更何況,蕭炎在穿越前所處的那個時代雖然沒有太多小仙女,但嫌貧愛富已經較為常見了,別說此前沒見過面的未婚妻了,就算是朝夕相處的女朋友,也有可能因為你沒錢沒車沒房和你分手,即便他會因為被納蘭嫣然退婚生氣,氣的也絕非納蘭嫣然的這種舉動,而是對自己的現狀生氣,對自己不夠強而生氣。 所以,納蘭嫣然的退婚方式從一開始就錯了,她有很多條路可走,甚至說,如果她愿意放低身架,大可以去蕭家,跟蕭戰和蕭炎商量好,讓你們來納蘭家退我的婚,路費我給你們報銷,事后奉上一枚聚氣散,這是既全了面子又全了里子的一種做法,頂多是她自己吃了點虧,被退婚的女子一般會出現名聲受損的情況,對于再嫁的情況,恐怕會產生阻礙。 另外,也有損云嵐宗的聲譽。 故此,這個如果也僅僅是如果。 并不現實。 但像前面提到的那個私下退婚的計劃還是可行的。 事實上,蕭家選擇對此事不提。 而納蘭家對蕭炎斗氣消失一事不過問。 就已經是一種隱晦的拒絕了。 屬于是雙方達成了默契。 一般來講,這件事再拖一段時間也就淡了,所謂的指腹為婚,也可以被解讀為當時戲言,總之,借口這種東西,只要想找,總是會有的,難點在于平衡,在于如何不傷及兩家顏面。 如果蕭家上門退婚。 哪怕是為了最基本的信譽考慮。 納蘭桀也不會同意。 但如果真的執行婚約,先別說納蘭桀是否心疼自己的小孫女,就說納蘭嫣然,都絕不會同意。 反之。 如果納蘭嫣然上門退婚。 做的不好,就像原著那樣,立下了一個三年之約。 甚至還發展到見血了。 哪怕做的很妥當,也難免會給人留下一種仗勢欺人的印象,說白了就是讓世人認為納蘭嫣然發達了,所以看不上曾經的未婚夫了,這種一朝得勢就忘本的小人,不值得結交之類的。 因此,這件事只能放著。 讓時間來沖淡這件事。 像納蘭嫣然登門退婚的行為,純粹是把蕭家的臉面撕下來,扔在地上踩,也別怪蕭炎和蕭戰氣成那樣,打人不打臉,扒樹不扒皮,殺人不過頭點地,何必最后一點體面都要扯下來? 做人做事留三分余地不好嗎? 再說了,兩家的祖上還是好友。 都說買賣不成仁義在。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