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而言律歌的性子在富二代圈子里是出了名的野,從小就以撒謊逃課不好好學習出名,經(jīng)常一眨眼連他爹都找不到他了——小時候他爹還會努力找找,長大點連找都懶得找了,反正誰想對他兒子不利,最后倒霉的肯定不會是他兒子——總之這人浪得飛起,居然也能學會這么復雜的古文字? “自學的。”言律歌隨口說道,“這世界上主流的語言和文字,我都能聽懂看懂,你信嗎?” “超凡能力?”詩寇蒂只能想到這一個答案。 “沒,隨便看一下就會了?!? 詩寇蒂沒有反駁,但眼神擺明了——不信。 言律歌也沒解釋。 他的記憶力其實很強,近乎過目不忘的那種。 他的研究員們在翻譯完古籍后,通常會把原本和譯本呈上來給他看一遍,言律歌從頭到底看完一遍自己也就會了……背誦?需要背嗎?語言聽過不就會了嗎?文字看過不就懂了嗎? 加上他常年滿世界亂跑,說自己懂主流的語言文字,真不是開玩笑。 翹課那是他不想浪費時間,每次考試前他把課本刷刷刷地翻一遍,不也次次都是年級第一嗎? 雖然一般人都覺得是他爸有錢有勢,提前弄到的答案,在背地瘋狂吐槽老師和學校不公,不過后來那個學校被他爹買下來了,就沒人吐槽了。 因為自從知道自己隨便怎么亂來也不會被開除后,言律歌連考試都懶得去考了。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