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嚴為民和鄭秀秀雖然同意了嚴行和簡幸幸談戀愛的事,但是還得約法三章。 「第一,小行你還是在外面住吧,幸幸不許在外面露宿,每天晚上9點之前必須回家?!? 「第二,處對象就好好處,但是不許亂來,只能牽手,其他的一律不許,如果被我發現了,家法伺候!」 「第三,如果哪天你們覺得彼此不合適了,不想處對象了,那就和平分開,誰也不許再提這段事,把它們都忘掉,大家還是一家人!」 嚴為民幾乎是揪著嚴行的耳朵強調了,簡幸幸也在跟前聽著,他們都懂嚴為民是什么意思,就是不許他們過分親密唄,連親吻都不可以。簡幸幸頗有些心虛的低下頭,她爸哪里知道,她們處對象當天就接了吻。 不過嚴行卻是四平八穩的應了下來。 「好,可以,我同意,爸媽你們還有其他的要求嗎?」 嚴行的態度擺得很端正,簡幸幸連忙也跟著點點頭。 「我也沒有意見,一切都聽爸媽的安排。」 這還差不多,不過其他要求嘛,似乎也沒有別的了。 「就先這三個條件,之后我們再看情況添加,總之我們都在盯著你們,你們一定要給我注意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