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就這個案子,老唐從頭到尾都沒有想過發到網上讓大家一起起訴! 根本沒那個必要,明明有更好的辦法,為什么還要用那些舊辦法呢。 就算他是唐方鏡,憑借他的號召力想讓所有的投資者一起起訴,那也不可能。 賀浩宇猜的也差不多,股票市場的投資者太多也太散了,可能有的人就是買個幾千塊,虧了也就虧了。 再加上這幾年過去,有的人甚至都已經忘了自己當初買過這個股票……沒辦法,這幾年虧得太多了。 只虧了一次的時候,那會記得很清楚。 但如果一直虧……就不用想了,大a那地方,真不是普通人能玩的。 也因此,就算老唐的號召力很強,但真的愿意做登記的人不一定會特別多。 只不過,老唐釜底抽薪,直接要做“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第一案。 這就是專門為證券行業維權準備的,知道那些投資者很多都懶得維權,所以就給你規定,除非聲明退出,否則默認參與。 雖然因為種種原因,現在的法律對于這個制度的規定比較模糊,但再怎么模糊,有了就能拿來用! 這制度的好處太多了,可以直接集合所有人的力量來訴訟,就算很多投資者的標的額小,但是架不住人多啊! 前世那個案子,涉及到了投資者五萬五千多人,最后的賠償金額為二十四億,想象一下那有多恐怖! 而老唐這次聯系的房總,就是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一個對接工作的一個副總。 這種特別代表人不是什么機構都能擔任的,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投資者保護機構才可以。 老唐很早之前就找到了這個公司,對方在知道他的想法后同樣表示特別感興趣。 投資者保護公司是妥妥的大國企,事實上有資格發起這類型訴訟的,要么是大國企,要么是證監會直接管理的機構,要么是證券交易所等設立的機構。 總之都是有“國資背景”的,不是說隨便拉一個公司出來都能起訴,畢竟你普通的公司,根本沒有權利查到投資者的信息。 對方為什么感興趣,因為這是“第一案”啊! 不管什么樣的事,但凡是牽扯到“第一”什么什么的,都會特別吸引人。 外加上有這位唐律師的參與和幫忙,已經把前期的準備工作都已經就緒了,相當于路都已經走通了。 后面只需要按照程序,把五十名以上投資者的相應材料整理之后,就可以直接嵌入“普通集體訴訟”。 總之一句話,鑫達公司已經被盯上了! 這方面的程序比較復雜,就是說要想發起特別代表人訴訟,先得提出普通的集體訴訟,然后在這個過程中,由五十名以上投資者向投資者保護機構登記。 然后,之前的普通集體訴訟就可以轉變程序,轉為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 具體規定是2020年最高法發布的《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 這就是為什么老唐要先提出代表人訴訟。 和房總聊了幾句之后,老唐便準備買機票去帝都了。 雖然說現在已經把路走通了,但畢竟是“第一案”,牽扯實在是太過于重大,投資者保護公司那邊的工作同樣特別多。 要通過專門的程序來查閱這個案子的投資者數量,并且計算出這些投資者們應得的賠償金額。 這些東西都不是他唐方鏡一個人就能完成的。 而這個公司是在帝都,所以老唐還要再去帝都一趟和對方再好好研究研究訴訟的問題。 而在另一邊,呂曉婉還是上訴了,雖然希望很渺茫,但上訴肯定要做。 時間很快到了晚上,鑫達公司董事長辦公室,賀浩宇已經知道了一審判決結果。 他的臉色很差,手機都已經被砸了。 別說什么領導都是心胸寬廣,根本不在意這些事,仔細想想就知道,那領導也是活生生的人。 坐在椅子上生了一會悶氣后,秘書開口道:“賀總,我剛剛看了半天,那個唐方鏡只是提出了集體訴訟,但是他沒有在網上發布任何的動態。” 啊?賀浩宇聞言一怔:“真的嗎?” “真的賀總,你看,距離對方提起集體訴訟已經過去有八個小時了,在這期間,唐方鏡真的沒有發布任何一起起訴的動態。” 賀浩宇接過秘書的手機看了看,臉上同樣疑惑了起來。 按照他們對唐方鏡視頻的研究,對方是肯定會發布這個動態的,不然那些投資者根本不可能知道這件事。 法院的公告……說實話這玩意平時有幾個人會注意看的。 但人家就是有法律意義,你錯過了就錯過了,不可能搭上便車。 賀浩宇仔細想了想,決定還是先不輕舉妄動。 畢竟是上市公司,轉移財產之后他就只有一個出路,那就是跑路到國外。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