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是官方在殺雞儆猴? 難道以后出問題也要被嚴查了? 一想到此,所有外企華夏區的高管,全都感到脖子一涼,陣陣寒風吹過。 ****** 賽諾菲被立了典型以后,各市藥監局都開始加大力度,抽查在售藥物,檢測藥品質量問題。 其他藥企也都紛紛響應,加強自家藥品的質量管控。 一時之間,風聲鶴唳,整個降壓藥市場上的進口藥驟減。 在這種情況下,三清新上市的降壓藥,幾乎是被一股強力推動著涌入進來, 瞬間就填補了這塊突然陷入真空的市場。 而藥監局通過賽諾菲這事,也是想明白了。 光靠藥企自覺申報問題,主動召回,怕是比較困難,還是得像鷹國一樣,靠著加強監管,以及嚴加處罰,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通常來說,藥品出現不良反應后,企業應該對其進行安全性評價,選擇加黑框警示風險,或者限制人群使用,而如果該藥品風險大于收益,則需要召回。 召回也要區分不同的情形,如果是藥品配方或者醫療器械有問題,或者產品本身存在缺陷,那么所有產品都要召回。 而如果是某個生產環節或者運輸環節出現了非系統性的質量問題,那么只需召回該批次的產品。 由于藥品品類繁多,所以監管部門不可能第一時間全面掌握所有藥品的不良反應情況,主要還是依靠企業的主動匯報。 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是藥品召回的上游環節,按道理應該起到主要作用。 藥物召回則是藥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火墻。 在鷹國,60%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是由企業主動上報的,而在華夏,卻恰恰相反。 國內藥企的藥品不良反應檢測報告比例只有區區25%。 如果藥品不良反應信息未能及時上報,那么此后的藥品召回環節必然缺位。 要保障藥品安全,不但需要加強監管,企業本身也必須有能力正確處理企業利益與患者利益之間的關系。 經此一事,藥品安全問題再次引起了決策層的關注。 這次藥監局的雷霆出手,無疑表露了他們的態度和決心。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