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杜清水年紀也不小了,接過這兩張紙后馬上戴上花鏡看了起來。 “甲方乙方………這個是那個小孩子寫的?” 杜清水看完后問道。 “沒錯,是趙天明校長交給我的,看字跡應該就是劉瑯!” 魯明志回答道。 “這……你們華夏大學不是要以承包制的方式成立一個企業嗎?這合同看起來不像呀?這是什么意思?” 杜清水也有點糊涂了。 所謂承包制就是企業虧損后的一種鼓勵機制,就是把管理權下放到某個人手里,你放手去干,每年只需固定上繳一定的利潤,多余就用來開支和購買物資,剩的多你的收入就多,剩的少自然就少,多勞多得,這樣做就可以釋放工人的積極性。 國家現在改革開放,對于個人來說允許他們做些小買賣,也就是所謂的個體戶,而對于國企和集體企業來說,就是以承包制為主,這種性質不涉及到產權,只是對管理權的下方。 現在劉瑯這份合同書在杜清水眼里有些“不倫不類”,說是個人吧,華夏大學的企業怎么能是個人?明顯是國有企業,但說是國有企業吧,劉瑯還擁有很大的權利,根本就不屬于單純管理的范疇。 另外這個劉瑯還“自行”劃定收益,雖然寫明他只要總收益的一成,可是這是你說要就要的呀!最重要的一點,上面還寫著劉瑯要獨占專利,這明顯不符合規矩嘛! “明志同志,趙天明校長怎么說?” 杜清水問道。 “趙天明校長沒有任何問題!” 魯明志回答。 “沒有任何問題?這個劉瑯這不是越權嗎?”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