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如此看來,那兇手一定是酒樓中的人了。 陳縣令捻了捻胡須,如是想到。 “你方才說當時正在和柳賢生喝酒,聽到一聲慘叫一回頭就看到韓侑雙手掐著脖子?” “是的?!? 尺素微微頜首。 “吳仵作,你說說看,韓侑是因何而死?” 陳縣令又轉向仵作吳琛,沉聲命令道。 “回稟縣尊,卑職還沒來得及詳細查驗。不過死者身上并沒有明顯傷口,結合其垂死時雙手死死掐住脖子的動作,卑職以為他是中毒身亡?!? 吳琛的回應很程式化,可謂挑不出錯來。 不過陳縣令還是不怎么滿意,這也可以理解。畢竟仇殺和投毒是兩個量級的事情,后者的危害性遠比前者要大。 如果只是一樁仇殺,陳縣令可以迅速結案,說不定還能得到上官的嘉獎。但投毒就完全不同了,事情會變得很復雜,需要抽絲剝繭,細細去查。 這和陳縣令的初衷很不一樣。 吳仵作一句話讓本來‘很清’的水變得‘渾濁’,陳縣令怎么高興的起來? 但他偏偏又不能責怪吳仵作,畢竟其也是如實回答。 陳縣令決定再給吳仵作一次機會。 “咳咳,茲事重大,怎可不查驗仔細?本官命你再去查驗一番,此次務必要查清楚韓侑究竟是因何而死。退下吧。” 陳縣令擺了擺手,吳仵作自然拱手領命而去。 “寧修,韓侑暴斃的時候你在干什么?” 陳縣令一邊揉著額頭一邊問道。 “回稟縣尊,學生當時在天井透氣。” 嘶! 聽到這句話,陳縣令不禁倒抽了一口涼氣。 他本就是隨口一問,寧修只要說一句當時在飲酒這問詢便也就過去了。 偏偏這廝來了一句在天井透氣,這不是自找不痛快嗎? 陳縣令當然相信寧修不會是兇手,可問題是斷案不能全憑個人感情啊。 “可有人與你一起?”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