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嫉妒,這個屬性零號可以說是非常熟悉,它是人作為一個動物,先天所攜帶的原罪之一,與傲慢、暴怒、懶惰、貪婪、暴食和se欲并稱為七宗罪,位列七宗罪第二。 七宗罪之說由來已久,并不是零號所屬的服從教派首創,在各個教派、各種信仰當中,都有對七宗罪的提及。通常情況下,后四宗罪貪婪、懶惰、暴食、se欲的排名,各種教派里說法不一,但無論是哪一派的宗教學說,都把傲慢、嫉妒、暴怒三者排為原罪中的前三甲,足見這三個屬性的罪惡程度。 很多無信者都對這種排名感到難以理解,畢竟日常的生活之中,我們常說一句話叫‘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被稱為‘萬惡之首’的淫,也就是色欲,居然只在七宗罪里排行最末,甚至有些激進的宗教認為‘se欲’根本就算不上原罪,將其替換為了‘憂郁’!(這里說句題外話,憂郁一開始是七罪之一,后來被并入了懶惰之中。看到了沒有,也就是現在社會發達了,允許憂郁癥出現了,擱在古代甚至近代,憂郁在人們的眼中,其實就是懶惰,在那個必須抱成團才能活下去的環境里,因憂郁不與他人接觸、合作,不加入社會資料的生產之中,就是懶惰,就是對群體的犯罪!) 這其實是有很深的道理在里面的,七宗罪具有‘原罪’性質,也就是維持生物體正常運行所需要的本能!這種本能與人的性格、意志無關,并不是說你意志力強大,就可以不用吃飯、不用交配了,只是你會控制自己的行為,將其控制在一個有限的‘度’里面,避免影響、侵犯其他人的正常生活。 所以,歸根結底,不是懶惰、貪婪、暴食、se欲本身有什么錯,而是超過了某個限度之后,會對人類社會的正常運轉,產生很強的負面影響。歸根結底,這四項原罪都是社會道德范疇,屬于一個個體,為了自己過得更舒適,向群體索取太多,獸性戰勝了你的人性而已。 而七宗罪,是根據一個人‘對愛的違背程度’排名,正規的教派,他們所信仰的神都會教育信徒,愛他人之前要學會愛自己,愛集體之前要學會愛個體,愛國家之前要學會愛小家。那么從愛自己的角度上講,后四宗罪犯下了什么過錯嗎? 沒有,他們只是太愛自己了而已,因此這四宗罪從宗教觀點來看,都不是什么大罪。 而前三宗罪惡就不同了: 暴怒既傷敵又傷己,發怒的時候智商為零,極易造成無差別的破壞,也極易把一件原本簡簡單單的小事,變成根本無法收拾的爛攤子!古往今來不知有多少人,為了發泄自己的憤怒,犯下了滔天罪惡,本領越大、實力越強,暴怒起來造成的破壞就越大。暴怒的這種‘無差別’特性,讓其排為七宗罪第三。 嫉妒比暴怒更加罪惡,暴怒好歹還事出有因,起碼有一個‘其他人惹到你了’的起因,盡管憤怒起來很容易無差別破壞,但好歹暴怒之前,還是有跡可循、有邏輯可說、有道理可講的。 而嫉妒呢?兩個個體之間從未有過任何交流,就單單因為別人某方面比你強、比你優秀,或者別人擁有的某些東西你沒有,你就記在了心里,暗暗恨上了對方,一有機會就會給對方使絆子,甚至欲除對方而后快,這難道不是件極為可怕的事情嗎? 可憐別人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時候得罪了你,而你因嫉妒傷害了別人,毀掉了對方比你優秀的地方,除了收獲一點扭曲的心理快感以外,你又有什么收獲嗎?沒有!甚至在毀掉對方的過程中,你自己很有可能要付出極大的代價!這是一個雙輸的局面,既沒有愛別人,更沒有愛自己,因此排為七宗罪第二。 傲慢,在任何宗教之中,都是原罪之首!傲慢有兩種表現形式: 一種是對任何事物都失去了敬畏之心,包括對神、對這個世界都失去敬畏,認為老子宇宙第一,這必將招致禍患。人一旦傲慢,就會濫用權力和實力,造成的后果,遠遠不是前面六種罪惡可以比擬的; 另外一種表現,則是對任何事物都失去了探索之心,也就是‘無知、故步自封’,認為自己是完美的,其他事物都是低等的、骯臟的、沒有了解的必要和價值的。一旦沉溺于這種情緒之中,就會驕狂自大,不把別人當人看,根本沒有對其他人哪怕一星半點的了解,就粗暴的給人貼上標簽,定義為‘不可接觸的下等生物’,應當被‘人道毀滅’! 這比嫉妒更罪惡,嫉妒好歹還是了解對方之后,才想要毀滅對方,終究能說出個牽強的原因來;而傲慢連‘了解’這個過程都省了,認為自己比一切都優越,并且在這股蜜汁優越感的驅使下,將一切都搞得一團糟!這種既無邏輯、又無差別的無理由犯罪,自然被排在七宗罪之首! 當【惡毒的王后】說出自己的屬性是‘嫉妒’時,零號的心,立刻就沉了下去: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