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黎山君作為黎山部的君長,其實就是個丁等武閥的閥主,本人修為也不過武真。 此時,這黎山郡的主人,正噤若寒蟬的匍匐在姜藥身前,頭都不敢抬起。 他的下首,還跪著一個男子,正是當年九溪莊園的領主:襄讓! 那時的襄讓,要被稱呼一聲襄讓大人,決定千里地域內所有農奴的生死。 四十年前,姜藥還是他領地內的農奴。 不過,“襄讓大人”怎么也不會想到,這高高在上,能操縱自己生死的大人物,就是當年自己莊園內的小小農奴。 若是知道,只怕會嚇死他。 “你們下去吧,從今以后,黎山郡就是大明之土。黎山君,你有意見么?”秦宇的聲音幽幽響起。 至于明王姜藥,更是眼皮子都沒有抬一下,完全將對方當成了空氣。 “是,是!在下遵命…”黎山君哪里敢說一個不字? 這些年,姜藥之威名,明軍之強大,已經響徹天下。他區區一個丁等閥主,在這明王眼中就是一個螻蟻。 認命,還有一條活路。反抗,立刻就是身死族滅的下場。 “嗯。”秦宇冷漠的點點頭,“你們下去吧。” 一句話,黎山郡就歸屬了大明。 等到黎山君等人汗出如漿的退下,姜藥就開始了進入南域后的第一次軍議。 副帥秦宇首先站起來說道:“主公,我軍雖然號稱六十萬,可其中一半都只是新兵,守城尚可,野戰不行。” “相比龍慕凰,我軍兵力仍然劣勢很大。以臣所見,應該搶先渡過婋水,占據大叉城,和越安世,李洛兒相呼應。” “眼下南域雖然神教起事,卻只能牽制分散清軍。可其實我軍反而宜速戰,清軍反而宜遲戰。” 眾人聞言,都是點頭。 如今看來,要搶先渡過婋水,攻下大叉城,控制南域北部的戰略要地,先安定后方,將南域之北的八州拿下再說。 否則,明軍兵力不足,后方又不穩,面對戰力強悍,又占據數量優勢的清軍,很難占到便宜。 根據情報,清軍不算沒有到達南域的三十萬援軍,光算已經在南域的兵馬,就有百萬之巨。 龍慕凰帶來迎戰的六十余萬大軍,還只是機動兵馬而已。 更棘手的是,清軍士卒全部是三級以上的修為! “清軍的確兵力強大。”姜藥的神色也變得肅然起來,“他們還有幾十萬援軍已經派出。我軍必須趕在清軍援軍到來前,先吃掉龍慕凰的主力!” “紫宙說的不錯,我們的計劃的確要變一變了。” 原本的計劃,是利用遍布各地的反清義軍,消耗清軍的戰力,讓清軍越陷越深,然后明軍再尋機決戰。 采取的是在廣大反清義軍的配合下,疲敝清軍,圍困清軍,再一舉殲滅的戰略。 可是如今看來,清軍實力太強,吞并南域的決心太大,援軍一直源源不斷的輸入南域,他們反而不怕拖時間。 相反,明軍反而要速戰速決。 “主公所言極是。”大將離陽說道,“是以臣所慮者,反而是清軍以優勢兵力卻固守不戰。” 錦衣衛指揮使奚山也說道:“主公,龍慕凰此人,一向用兵唯謹,她哪怕占據優勢兵力,也要穩字當頭。” “臣猜測,按照她的性子做派,她可能會拖延不戰,施展堵字決。只要拖個一兩個月,我軍就被動了。” 神教和錦衣衛發動的大起義雖然聲勢浩大,組織嚴密,參與的神教強者也多,但怎么可能真是清軍對手? 寒門義士再多,也沒有軍陣戰域,最終的失敗是不可避免的。 而被策反的武閥和清軍兵馬,雖然是能凝聚戰域的正規軍,可數量又處于絕對劣勢。 所以奚山的錦衣衛評估,這場席卷南域的抗清大起義最多只能堅持兩個月。 有兩個月時間,幾十萬清軍援兵爬也爬到南域了。 那么錦衣衛的分析結論就是: 兩個月之內,明軍若是不能占據戰略優勢,就只能放棄南域,乖乖退回西域,眼睜睜看著南域落入清軍手中。 “兩個月!”姜藥拍案說道,“兩個月之內,不,應該是一個半月之內,我軍一定要滅了龍慕凰的主力!” “否則,我軍就沒有機會了。” 所謂知己知彼。為何不好打?這就需要盤算一下明清雙方的實力對比了。 這個對比,明國君臣心中都有數! 清國有七十六個州,占了巫域五成五的疆域,人口數量和資源是明國五六倍! 加上清主姜正嫡毫無底線的勾結海獠,血族,幽媾,兵力遠勝明軍。 前些年兵數最多之時,清軍數量高達數千萬! 有了這么雄厚的本錢,清廷比明國更早淘汰了二級兵馬,如今以三級兵馬為主力。 雖然二級兵馬都被淘汰,兵數大降,可清軍戰力反而有所提升。 如今,清軍的三級兵馬有四百萬,不過其中一半是海獠,幽媾,血魔!真正的八旗清軍只有兩百萬上下。 這還不算,清軍還有四級兵馬(武真)三十萬。當然,真正的清軍也只占一半,另一半是海獠等三族的援兵。 如此強大的軍力,難怪能在對抗楚國之余,仍然能抽掉大軍進攻南域,同時打兩場大戰。 反觀明軍,則是寒酸多了。 明國資源人口只有清國幾分之一,是諸國中地盤最小,人口最少的一國。 雖然這些年明國變法,實力暴漲,可明國統一西域才五年! 短短五年時間的變法,很多地方的力量還來不及大爆,起碼還需要五年。 而在五年前,還沒有統一西域的明國,更是一個只占西域一州的彈丸小國! 清國呢?占據半個巫域已經二三十年之久,早就整合了巫域大小貴族的力量,取得了他們的支持。 在姜藥眼中,眼下明清兩國的綜合實力差距,比蜀漢和曹魏之間的差距更大! 若是沒有楚國,明國南征只會比武侯北伐更加艱難。 第(1/3)頁